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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1期
【2019/3/14 國語日報
  傳災害謠言 最重處無期徒刑

吳啟綜/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果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