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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6期
【2019/4/23 國語日報
  大專學雜費基本調幅2.17% 近5年最高

 教育部昨天公告一百零八學年度大專院校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依照固定公式核算後為百分之二點一七,是近五年最高。各大專院校如擬調整學雜費,應審酌學校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等面向,並確實完備校內「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於六月十七日下午五點前,檢送計畫書到教育部審議,預計七月中旬核覆審議結果。

 教育部資料顯示,從一百零四年到一百零七年,調漲幅度依序為百分之一點八九、百分之一點四四、百分之零點四四、百分之一點八五。

 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調幅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今年基本調幅較往年稍高,主要與廠商調薪、發放獎金及員工酬勞增加有關;另外,如果前一學年度未調整的學校,得以加計前一年基本調幅,但調幅最高不得逾百分之二點五,因此今年加計前一學年度未調整的基本調幅為百分之二點五。

 過去各校調漲學費常引起爭議,朱俊彰則說,各校可依法提出申請,審議小組也會邀請專家學者、學生代表等進行嚴謹的審議,是否能調整的原因、過程也會資訊公開,建議學校須說明清楚增加的學雜費支用到何處,支用計畫有無與校內師生溝通等。

【李琦瑋/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