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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2期
【2019/11/7 國語日報
  校園志工訂規範 民眾提議過成案門檻
     近年傳出多起「校園狼志工」性侵案,凸顯校園志工欠缺管理機制,今年十月初有民眾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建議教育部比照正式教育人員規定,制訂全國性中小學校園志工規則,明訂資格、管理、訓練、倫理、權利義務等。此議題獲熱烈回響,日前通過五千人附議成案門檻。

     提案內容指出,長久以來教學現場普遍存在志工協助校務行政、班級經營甚至教學,但教育部從未擬定規則來管理或訓練,校方則未能掌握志工背景及前科紀錄。

     提案要求,教育部制訂公版合約及無相關犯罪前科切結書,作為全國一致標準。此外,目前校園普遍人力短缺,志工多由家長或外部團體擔任,此種委外形式即使校方介入,也難有整體性調整。提案建議,由校方負責志工訓練和管理,並由地方教育局處協助學校端辦理培訓課程,除了為志工投保,也應於志工不法侵害學生權益時,由校方負責賠償。

     教育部表示,待收到提案並經有關單位研擬後,再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