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宣布,與越南簽署「台越高等教育文憑及培訓課程互認協定」,大幅簡化雙方採認學歷流程,越南也受度提供官方認可的二百四十六所高等教育機構名冊,有助於我國招收越南學生。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日前率領我國大專校院代表出席在越南河內舉行的第六屆「台越教育論壇」,台越雙方合計共有一百一十二所大專校院代表與會。目前越南在台灣就讀的學生有約一萬三千人,台灣在越南讀書的學生則有七十人。教育部國際司長畢祖安說,台灣近年招收不少越南生,越南全國有三百四十多所大學,但若越生要來台讀書,畢業的學校較不知名,我國往往要透過越南駐台機構去核對查證,流程相當繁複。
此次雙方簽署「台越高等教育文憑及培訓課程互認協定」,內容著重台越雙方相互採認學歷,並列明進入高等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習歷程條件,以及官方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名冊,包含台灣一百六十八所大專校院及越方二百四十六所大專校院;換言之,若越南學生畢業自名冊中列明的大學,學士學歷可直接被我方採認。
教育部表示,由於越南已與東協國家間有學歷互認框架及資歷架構,此次台越高教協定將有助台灣參與東協國家高等教育國際化進程、促進人才培訓的合作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