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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6期
【2020/1/6 國語日報
  新北候用校長甄選 須通過教育局實習
 新北市一百零九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筆試昨天在板橋國中登場,教育局長張明文宣布,一百零九年度開始,國中小校長甄選儲訓制度新增第三階段「教育局實習」,降低原住民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百分之十,儲訓課程新增參訪國外大型企業等規定,精進候用校長甄選儲訓方式。

 張明文指出,以往候用校長甄選僅分為筆試及口試兩階段,通過口試後即可取得候用校長儲訓資格。教育局為深入了解考生的人格特質、抗壓性及行政領導與溝通技巧等,於第二階段口試完畢後新增第三階段「教育局實習」,通過為期至少一年的實習後,始取得候用校長儲訓資格。

 新北市校長協會理事長、莒光國小校長邱承宗表示,原來的制度較不完整,調整是有必要的,但除了到「教育局實習」外,建議安排候用校長直接到學校實習,比照國外由資深校長帶領候用校長參與擴大行政會議、課發會及教師社群等,避免因經驗不足,上任後狀況不斷。

 另外,為了解考生在服務學校及教育局的平時表現,也納入問卷調查機制,以多元評分方式,提升評分甄選客觀性及公平性。

【楊惠芳/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