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幸福國中師生苦苦盼望的操場,受到行政程序影響一再拖延,市府去年底開會,確定回歸需求面,將問題單純化,讓設置操場一案由教育局主導。
幸福國中設校十五年,學生只能利用學校迴廊及零散的籃球場當作運動場,運動會則向鄰近的成功工商借操場。
桃園市都發局都市計畫科科長游立偉表示,幸福國中的操場用地,是將原本保護區用地變更為學校用地,進行分區調整,必須送市府都委會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才能變更。
原本單純的變更案,因當地幸福里、山福里爭取在操場設置里民活動中心,而一度改由龜山區公所接手變更案,結果延宕兩年。去年底,市長鄭文燦主持幸福國中操場變更專案會議,決議回歸教育局主導,依學校需求辦理,正式與里民活動中心設置案切割。
教育局設施科日前指出,幸福國中操場地目變更案,希望今年底完成,明年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