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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39期
【2020/2/15 國語日報
  全力防疫兼顧人道考量


 為了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境外案例進到臺灣,原本陸委會有條件開放陸配未成年子女可專案申請來臺,因民眾反對,也即刻喊停。政府採取最嚴格的防疫措施,不過是否忽略這些未成年人權益,需要多思考。

 陸委會原先從人道考量,宣布在三大條件下開放陸配子女入境,包括是「未成年」、「大陸親人無能力照顧」且「父母皆在臺灣者」。這些人有的是陸配的前婚姻子女,已在臺灣念書、生活,按規定必須在臺灣停留滿四年才能申請到專案居留。現在政府一律禁止陸配未成年子女來臺,也延宕這些孩子申請居留的時程,恐欠缺周延思考。

 此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九條規定: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兒童或其父母為團聚而請求進入或離開締約國時,締約國應依照第九條第一項之義務以積極、人道與迅速之方式處理。聯合國要保障的就是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團聚的權利,我國已將兒權公約國內法化,政府必須考慮國際公約對於保障兒童人權的相關規定。

 政府採取嚴密防疫措施有其必要,然而制定各項防疫政策仍應兼顧人道考量,不應損及兒童原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