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7學年度高級中學夥伴學習群教師專業成長化學科研習計畫
「法務部調查局參訪」
依據:
(一) 臺北市教育局98年1月9日北市教中字第09830868100號函辦理
(二) 九十七學年度臺北市高級中學化學科輔導團工作實施計畫。
目的:
為推動高中新課程之實施,強化教師因應新課程之教學專業知能,並建構區域校際策略聯盟與
教師夥伴學習同儕支持系統,以提昇教師專業成長及教學成效。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研習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國立政治大學附屬中學、國立金門高中(職)、國立馬祖高中(職)化學科教師、自然科領域教師
研習時間:98年3月17日(星期二)13:30~16:30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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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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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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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調查局科技大樓大簡報室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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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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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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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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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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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地點: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
研習講師:
法務部調查局 化學鑑識科科長
研習內容:
「法務部調查局參訪」
內容含:調查局多媒體簡報、業務有關影片、反毒陳展館、展抱館、科技設備等。
(研習內容中會加強化學鑑識領域的專業講解,請各位老師踴躍參加。)
※人數限制:50人
報名時間:
請於98年3月13日(五)中午前,請至教師研習中心電子護照報名(http://insc.tp.edu.tw)。
十一、經費:由和平高中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參加研習教師核計時數三小時。
十三、法務部調查局地圖請至調查局網頁查詢。
(http://www.mjib.gov.tw/→本局簡介→聯絡電話及地址→點選調查局局本部電子地圖)
十四、參訪注意事項:
1.請於預約時程抵達,俾便遂行排訂之接待程序,來程遇突發狀況,請即以電話告知。
2.勿穿著不雅(穿汗衫、拖鞋),且禁止攜帶危險物品與違禁品。
3.禁止嚼食檳榔、口香糖或攜帶寵物。
4.來賓須遵調查局接待人員引導與規範,不可擅自脫隊進行私人活動或進入非開放區域。
5.來賓不得擅取調查局陳展區物品或其他公物。
6.進入調查局遇有特殊狀況,請配合本局人員之應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