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高級中學九十七學年度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
暨凱達格蘭藝術季「美術教學部落格」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6月8日,北市教中字第09634516700號函及「臺北市高級中學教學輔導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臺北市高級中學九十七學年度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行事曆辦理。
二、目的:
因應當代資訊科技教學趨勢,提供美術教師多元交流管道,利用實務操作課程,完成美術教學部落格之線上架構。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臺北市高中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
五、研習主題:「美術教學部落格」研習。
六、參加人員:以二十五人為限(名額有限)。
(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及設有普通科與綜合高中之高級職業學校美術科教師、代理教師及實習老師。
(二)國立金門高中、國立馬祖高中、國立師大附中、國立政大附中等美術科教師、代理教師及實習老師。
(三)美術科輔導團工作小組成員。
七、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同高中(臺北市長春路167號)
八、研習講師及內容:
講師簡介:陳怡杰(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專任講師)
曾任POS進銷存系統、資策會「網際網路多媒體」課程講師、精通各類型的軟體、是電腦雜誌的專欄作家、亦是新軟體測試人員及發表會講師、擔任過無數場次的學校電腦研習課程講師、協助臺北縣市教育單位建置網站,現專任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多媒體教材製作講座。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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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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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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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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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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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10月21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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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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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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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高中
李秋慧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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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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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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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教學部落格的建構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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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杰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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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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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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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杰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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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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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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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方式:
(一)臺北市教師請於10/21(二)中午前,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報名http://insc.tp.edu.tw,並請各校承辦人協助薦派,或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後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25023782。
(二)錄取教師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電話通知。若報名有任何問題,請與本校承辦人(教學組長:李秋慧,電話:02-25054269轉111)聯絡。
十、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人員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十一、參與學員請攜帶相關教學圖文電子檔,以利線上建置部落格。
十二、經費來源:費用由臺北市高級中學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相關經費支用。十三、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