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資訊教育小組
新竹明碁友達資訊教育參訪交流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01學年度國小資訊教育小組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落實台北市教育111政策,數位資訊提升與促進兩地資訊交流與合作。
(二)促進雙方資訊議題之交流,了解目前光電產業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汲取科技產業營造規畫之經驗,開展資訊教育新契機。
(三)啟動兩地資訊人員專業對話機制,探討資訊科技、資訊培訓相關議題,以促進資訊教育人材之培養及資訊化校園之推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資訊教育小組。
(三)協辦單位:明碁友達文教基金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小、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小。
四、辦理方式及經費來源
(一)辦理明碁友達與資訊輔導團之資訊教育交流活動,預計交流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明碁友達公司進行經驗交流,以及明碁友達員工訓練中心「麻布山林」進行分享座談。
(二)本活動每人所需經費由臺北市教育局之「資訊輔導團」及「國小-資訊教育」經費項下支付。
五、新竹資訊教育交流時間及人員名冊
(一)資訊教育交流時間:12/21日(周五),共計一日。
(二)資訊教育交流人員及服務單位:
序號
|
人員
|
服務單位
|
1
|
韓長澤主任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室
|
2
|
方志華主任
|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
|
3
|
吳宗哲校長
|
幸安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主任)
|
4
|
汪明芳校長
|
西湖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副主任)
|
5
|
吳碧霞老師
|
退休教師(資訊教育輔導團榮譽輔導員)
|
6
|
許進富主任
|
士林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7
|
賴清國主任
|
濱江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8
|
林裕勝主任
|
濱江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9
|
白文宗老師
|
百齡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0
|
姜保煌老師
|
社子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1
|
謝琪文老師
|
義方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2
|
鐘鎮郎主任
|
蓬萊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3
|
王寀蕙老師
|
蓬萊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4
|
陳介祜老師
|
幸安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5
|
羅成泰老師
|
幸安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
|
16
|
葉芷嫻老師
|
幸安國小(資訊教育輔導團祕書)
|
17
|
林冠廷組長
|
幸安國小
|
18
|
邱雅芳組長
|
幸安國小
|
19
|
郭展能組長
|
幸安國小
|
20
|
許文慈組長
|
幸安國小
|
21
|
陳信欽組長
|
幸安國小
|
22
|
張立勳老師
|
幸安國小
|
23
|
吳明仲老師
|
幸安國小
|
24
|
陳啟展老師
|
蓬萊國小
|
25
|
張翠芬老師
|
蓬萊國小
|
26
|
蔡志敏老師
|
大同高中
|
27
|
蕭葦欣老師
|
幸安國小
|
28
|
柯思涵老師
|
幸安國小
|
六、行程規劃
時間
|
內容(時間/講座)
|
地點
|
8:00~9:30
|
兩台遊覽車
|
濱江國小校門、幸安國小校門
|
9:30~10:20
|
1.光電產業發展與未來評估(40分鐘)(明碁友達黃世一經理)
2.茶敘(10分)
|
新竹友達光電會議室
|
10:20~11:10
|
1.科技產業在教育的應用(40分鐘)(明碁友達黃世一經理)
2.茶敘(10分)
|
新竹友達光電會議室
|
11:10~11:40
|
前往麻布山林員工訓練中心
|
麻布山林
|
11:40~13:00
|
午餐
|
麻布山林景觀餐廳
|
13:00~13:50
|
1.科技產業培訓與規劃(40分鐘)(明碁友達黃鉦琅副理)
2.茶敘(10分)
|
麻布山林研討室
|
13:50~14:40
|
1.科技產業創新與營造(40分鐘)(明碁友達黃鉦琅副理)
2.綜合座談(10分)
|
麻布山林研討室
|
14:40~16:00
|
歸程
|
濱江國小校門、幸安國小校門
|
七、預期效益
(一)增進資訊輔導團成員對目前臺灣光電產業的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的了解,汲取寶貴經驗。
(二)建立「教師資訊社群」,提升教師資訊教育及使用資訊之效能,期對資訊教育、資訊科技、資訊人材能力之提升及行政管理工作能相互交流並分享經驗。
(三)做為研擬未來跨縣市學產合作之前導機制。
八、有關參加本次新竹資訊教育交流之輔導員,請假事宜說明如下:
新竹資訊教育交流日適值周五(12/21),為本團輔導日,當日輔導員以公假參加。
另其他參加本次參訪交流之教師,請準予公假參加。
九、本案聯絡人:資訊輔導團執行秘書 葉芷嫻(幸安國小) 電話:2707-4191轉分機3103,傳真:2708-1845
聯絡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2號
十、本實施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