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高級中學97學年度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
永春高中參訪暨「美術教學實務與經驗分享」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6月8日,北市教中字第09634516700號函及「臺北市高級中學教學輔導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臺北市高級中學97學年度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行事曆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校際交流,讓美術老師彼此分享教學心得,提升教師自我教學品質。
(二)針對學生特質及學習需求,研發多元、創意的教學策略,以探討藝術、創意與結合校園空間規劃的可能。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臺北市高中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
五、研習主題:永春高中參訪暨「美術教學實務與經驗分享」。
六、參加人員:以20人為限。
(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含完全中學)及設有普通科與綜合高中之高級職業學校美術科教師、代理教師及實習老師。
(二)國立金門高中、國立馬祖高中、國立師大附中、國立政大附中等美術科教師、代理教師及實習老師。
(三)美術科輔導團工作小組成員。
七、研習地點:臺北市立永春高中(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4號)
八、研習時程及內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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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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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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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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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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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12月16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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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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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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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慧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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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高中
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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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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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仕能老師:
風景水彩呈現-以北縣景點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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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高中陳倉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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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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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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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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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容老師:
色彩學課程設計與教學實務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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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高中陳倉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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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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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永春高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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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高中楊如晶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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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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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與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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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高中李慶宗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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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方式:
(一)臺北市教師請於97年12月9日(二)中午前,至「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報名http://insc.tp.edu.tw,並請各校承辦人協助薦派,或填妥報名表(附件一)後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25023782。
(二)錄取教師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電話通知。若報名有任何問題,請與本校承辦人(教學組長:李秋慧,電話:02-25054269轉111)聯絡。
十、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人員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十一、爲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教師自備環保杯、筷,恕不提供紙杯等免洗餐具。
十二、經費來源:費用由臺北市高級中學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相關經費支用。
十三、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臺北市高級中學九十七學年度藝能教育輔導網美術科輔導團
永春高中參訪暨「美術教學實務與經驗分享」研習實施計畫報名表
校名: (請寫全銜)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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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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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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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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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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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或
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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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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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務必填寫身分證字號;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聯絡人:臺北市立大同高中教學組李秋慧組長 02-25054269*111 傳真:02-25023782
承辦人: 教務主任: 人事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