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8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學夥伴學習群美術科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3
壹、依據
教育部補助辦理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師進修研習課程經費作業要點
貳、目的
為推動高中新課程之實施,強化教師因應新課程之教學專業知能,並建構區域校際策略聯盟與教師夥伴學習同儕支持系統,以提昇教師專業成長及教學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學校: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肆、辦理內容
一、夥伴學校: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含國立學校、金門高中及馬祖高中)。
二、參加對象:
普通高級中學美術科教師及高級職業學校及綜合高中、完全中學、特殊學
校之美術科教師。
三、研習時地
(一)預計辦理時間: 4月27日(二) 。
(二)預計地點:各研習會場。
(三)預估人數:以三十人為限,依報名時間先後次序錄取。
四、研習課程內容
(99年4月27日/星期二)苗栗華陶窯文創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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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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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高中龍池集合上車(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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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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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苗栗苑裡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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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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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課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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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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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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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文庭園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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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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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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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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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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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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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與文化(割稻仔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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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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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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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燒登窯製作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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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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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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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陶成型製作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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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與分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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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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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藝創作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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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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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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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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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4.19 (星期一)12:00止。
二、 報名網址
(二)、 錄取教師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電話通知。若報名有任何問題,請與本校承辦人(教學組陳品璇組長,電話:02-25054269轉111)聯絡。
六、 參與場次:
請臺北市所屬學校至少派一名美術科教師參加,並請所屬學校核以公假方式出席。因應外地參訪,請出席教師穿著輕便衣鞋,並自行攜帶防曬避雨裝備、水壺茶水及相機筆紙記錄等物品。
七、 交通:請各參與教師研習當日直接至各研習現場報到,各研習場地恕不提供車位,請多利用大眾運輸系統。
八、 研習時數:每場次全程參與人員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九、 經費來源:費用由教育部補助辦理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師進修研習課程相關經費支用。
十、 本計畫陳 校長核可報局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