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重點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編號
A023
工作項目
兒童美展辦理流程
依據
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劃
會辦單位
作業流程
期程
作業要領
注意事項
附件
訓導處
總務處
美展成果展 召開美展推動工作會議 公佈收件流程鼓勵學生參加 初審收件 初審評選 複審收件 複審評選 銀銅牌作品發回學生 金牌作品送承辦學校 領取及轉頒各項獎章及獎狀,護照認證 更新校內美展實施計畫
美展成果展
召開美展推動工作會議
公佈收件流程鼓勵學生參加
初審收件
初審評選
複審收件
複審評選
銀銅牌作品發回學生
金牌作品送承辦學校
領取及轉頒各項獎章及獎狀,護照認證
更新校內美展實施計畫
10月、
3月初
10月底
3月底
11月中
4月中
收件後2週
11月底
4月底
12月中
5月中
送件後2週
學期末
分配工作
確定活動流程、選定評審委員
發通知單
每人3件
每班最多5人
每學年按比例選出金銀銅
確實核對名冊
未入選作品送回
評審老師評非任教年級
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