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組
資源班
特教組
導師
導師
特教組
資源班教師
資源班教師
資源班教師
資源班教師
特教組
資源班教師
特教組
資源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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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12月
12-1月
在校生為上學期最後一週或下學期第一週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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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工具訓練及研習、至各分區召集學校開會
原疑似生直接由資源班教師申報,新轉介生(含畢業生)由導師申請轉介
導師填寫轉介資料後交給特教組,特教組再交由資源班教師
1.資源班教師計算每個個案轉介資料之分數
2.計算完依是否疑似身障生及障礙類別作業
家長同意施測之學生依據不同類別實施相關鑑定測驗
1.在校生依不同學生類別分交書面資料
2.畢業生依學區國中及障礙類別提報書面資料
1.資源班教師將鑑定資料鍵入特教通報網
2.特教組將書面資料送分召學校或各國中
收到教育局公文後,依疑似生及一般生分別鍵入特教通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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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調查新轉介人數,再印發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表100R及家長施測同意書
請導師將可能非因智力問題影響課業的學生提報轉介
資源班教師根據轉介資料如判斷為非特教生,需確定轉介因素已確實排除
不同意施測之畢業生列為高關懷學生,仍要讓學區國中輔導室知道
資源班教師依類別分別鍵入通報網之鑑定安置系統
可由資源班鍵入學生相關資料,特教組長鍵入鑑定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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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表100R及家長施測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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