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張衛族、陳惠玲、劉文姬
老師
2007/8/22
關鍵字 :
健康管理-
學童團體平安保險業務
1
、使用保險公司表格編造本學期幼兒名冊。
2
、會請訓導處依照會計程序提出申請、核銷等手續辦理。
3
、於學期初將「學童團體平安保險」內容、理賠申請辦法告知家長。
4、
保險理賠依「台北市各級學校暨幼稚園托兒所幼兒團體保險條款」之契約內容辦理。
備註:依據「臺北市學生團體保險自治條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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