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園務會議
1、召開會議
(1)以書面或電話,邀請校長擔任會議主席,各處室主任列席,由園長負責召開和主持議程,全園教師職工出席。
(2)通常學期初、學期末各召開一次,或增每月定期召開,或依實際需要臨時召開。
(3)會議日程訂定於行事曆。
2、工作要項
(1)召開會議前,再次請示校長確認開會時間和地點。
(2)若使用國小部空間,需事先與相關處室聯絡確定。
(3)印發開會通知單(範例1-1)。
(4)可由教師輪流擔任資料、場地、器材準備及紀錄等工作。
3、會議流程
(1)檢視前次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2)各組園務推展報告。
(3)議題討論,如:園區規劃案、年度大型活動、需國小行政支援、協調
事項等。
(4)臨時動議。
(5)散會。
4、會議紀錄
(1)會議紀錄完成後,會知與會人員,執行決議。
(2)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成效與檢討,彙整完整資料紀錄,會知相關處室,
陳校長核閱。
備註:園長應出席校內行政會報,準備幼稚園相關活動報告案、協調案、討論案等書面資料,會議結論應回園內轉達與交代,園長若無法出席,應指派教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