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教學研討會議
1、召開會議
(1)由園長或園內教學組負責召開,園長或教學組教師為會議主席。
(2)依各園需求,由園內教師共同商議決定開會次數,原則上每週或隔
週一次。
2、工作要項
(1)確認場地
場地可固定安排在園內辦公室、會議室等;亦可依研討項目決定機動場地,如為某班教學情境布置心得分享,可機動改在該班教室舉行。
(2)分配工作
各校可自行決定會議通知方式,如公布於行事曆;準備會議重要議題資料;自行訂定紀錄工作輪序表等。
3、會議流程
(1)行政事務傳達、討論、統整意見。
(2)各班報告教學實施情形。
(3)經驗交流,如班級經營、教學疑難、個案輔導等。
(4)主題研討,如「教師研習進修心得分享報告」、「教室空間規劃、布置」、「教案設計」、「教學活動」、「行動研究」等。
(5)臨時動議
(6)散會
4、會議紀錄
(1)會議紀錄會知與會人員,執行決議。
(2)會議紀錄、執行成效與檢討,會知相關處室,陳校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