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重點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編號
D002
工作項目
家長座談會作業流程
法令依據
會辦單位
作業流程
期程
作業要領
注意事項
附件
各處室
相關人員
家長代表
擬訂實施計劃 計畫呈請校長核可 召開籌備會議 可 否 發會議通知單 場地和會議資料準備 召開會議 會議紀錄呈報主席 會簽各相關處室 依會議決議執行相關議題並持續追蹤
擬訂實施計劃
計畫呈請校長核可
召開籌備會議
可
否
發會議通知單
場地和會議資料準備
召開會議
會議紀錄呈報主席
會簽各相關處室
依會議決議執行相關議題並持續追蹤
依來文日期或事發當日決定
開會前2週
開會前
10天
開會前7-10天
會議
當天
會議後
1週內
會議記錄應於一週內完成簽核。
議事規則或 會議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