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計畫與宣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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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照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架構完整(含聘請當地交通單位主管與家長會長為顧問);按期(學期初、學期末)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紀錄並經校長核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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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2
1-1-3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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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綜理交通安全
相關事項,以落實交通安全政策配合、活動
規劃與執行,強化各項宣導教育之成效。
本委員會除依照校內原有行政組織業務屬性
編入相關組別,以提升行政效能外,同時亦
聘請轄區關渡派出所主管、本校家長會長以
及OO、稻香兩里里長等為委員會顧問,以
提高本會執行效率。
每學期期初與期末定期(9月、12月、3月、
6月)召開會議,檢討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措
施之得失,且予以改進,各項議決事項並做
為年度交通安全教學與相關宣導活動等執行
之重要參考依據。
本委員會各次討論提案與議決事項等均詳實
記錄,涉及經費編列改善或重大事項另提交
相關會議續行討論,以期透過會議功能與社
區資源與民間力量共同注入,經提陳校長核
示後,依據批示意見分案辦理並隨時收集執
行意見做為後續檢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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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計畫與宣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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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訂定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年度計畫,納入學校行事曆列管執行;配合實施計畫訂定相關之執行辦法或要點,針對實施成果並進行檢 討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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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1-2-2
1-2-3
1-2-4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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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訓導處研擬交通安全實施計畫草案,規劃
各項教育活動,同時配合各年級校本課程規
劃適當之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方式、內容與教
學課程,提送「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討論
及審核。
訓導處依據交通安全委員會審定議決事項並
經校長核定,修正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並編入學期行事曆據以執行。
各項學藝活動依據學校行事曆表定時程辦理,並於行政會議、例行教師朝會及學年會議即時檢討以收集辦理意見。
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事項等同時透過學校網站公告、書面資料傳達、學生聯絡簿書寫、學校日、學校重要活動(運動會、園遊會、全校健行、期末才藝、多元學藝競賽)以及各類師生集會場合等多樣管道加強宣導,。
各項活動執行成效及相關會議收集之興革意
等案件彙整,配合交通安全委員會會議時間
((9月、12月、3月、6月))提報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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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計畫與宣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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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期召開全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向全校教職員、家長宣導交通安全教育措施,有具體決議並列管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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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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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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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教師朝會、兒童朝會、學生寒暑假假期
生活須知、學校公佈欄、學校網站以及相關
單位轉發之折頁、海報及影片等宣導資料向
全校教職員、學生及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宣導。
配合政令宣導或運用社會資源,鼓勵班級導
師結合課程安排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
或實施校外學參觀活動,豐富宣導方式及內
容。
各項會議徵集各方意見,透過行政會議討論解決,無法即時解決議題則提報交通安全委員會討論;另有關校外交通安全相關改善或異常事項則委請里長或警政單位協助解決;再有困難無法解決者則提報OO區區務會報討論。
各項交通安全相關會議決議事項均詳實製作會議記錄,並依照權責分案辦理,同時透過每週行政會議檢討及控管案件辦理情形及執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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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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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運用交通安全教育補充教材,規劃執行交通安全教學,並融入九年一貫課程活動中(例如:國小交通安全學習手冊有無施教、教師有無批閱及是否訂定教學進度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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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2
2-1-3
2-1-4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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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各年級交通安全學習手冊發至各班學童
人手一冊,由導師配合相關課程實施,並做
成記錄。
自95學年度開始,礙於經費不足,交通安全
學習手冊改以電腦檔案(PDF格式)傳送各
校使用,訓導處亦將收集之交通安全電子檔
案彙整統一燒成光碟片交由各班導師使用,
同時搭配本校各班級建置之單槍投影系統,
提供授課教師使用之便利性與課程豐富性。
定期抽查檢視教師交通安全實施情形,並檢
閱收回學生習寫之學習單,以確保交通安全
教育相關課程均能落實實施。
於教師備課及教師晨會等宣導教師應詳加批閱交通安全學習手冊及學習單內容,同時請學生帶回課程資料做為親子作業,讓家長同時瞭解交通安全相關知識並能配合。
除採用部頒交通安全學習手冊作為主要教學素材外,另鼓勵教師運用網路教材、優良影片及媒材、相關宣導折頁及標誌圖卡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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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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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強化老師交通安全教學之多元化能力及學童對自身交通安全思辨之能力,例如:舉辦交通安全示範教學或研習、班級交通安全研討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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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2-2-2
2-2-3
2-2-3
2-2-4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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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定期舉行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如邀請
復興高中、中正高中、創世基金會、OO分
局等單位進行相關交通安全專題宣導,増進
教師專業知能。
配合交通安全教育週活動或班級相關課程時間進行主題活動或實施時事宣導及評析。
鼓勵表演課程教師指導學生設計與演出交通安全戲劇,並於期末才藝活動演出。
透過會議通知或網路公告,提供交通安全相關多元活動及課程訊息,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增進教師交通安全教育融入領域課程實施的規劃能力。
邀請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專責單位到校實施「自行車安全騎乘」及「大客車乘車安全逃生演練」課程,讓學生能實際體驗。
邀請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人員協助實施交通安全常識宣導,並針對校園交通安全教學體驗園區及校外周邊交通改善措施協助規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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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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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落實情境教學,例如校園配合地形、地物設置相關交通安全標誌(或繪設標線),或實地參觀校外交通環境,進行情境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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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2-3-2
2-3-3
2-3-4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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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力行樓一樓設置交通安全資料中心專區,
提供與交通安全有關之教學資源(如光碟、
影帶、書籍、標誌、折頁、圖卡等)及實物
配備(反光背心、指揮棒、標誌旗、交通棍、
路隊旗、導護背心等),供教師教學用,並經
常充實、更新相關設施與教學資源。
配合校園地形地物設置適合之交通安全標誌
與標線,提供教師進行情境教學。
善用在地捷運資源,鼓勵班級參觀OO捷運機廠,讓學生實際了解大眾運輸系統維修及運作方式。
聘請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專業人員協助規劃及設置OO大道腳踏車體驗教學園區及前庭車輛接送標誌及標線繪製,提供更多教學素材並能有效改善現階段家長車輛接送困境。
提供明德樓一樓外側牆面,鼓勵班級於牆面繪製與交通安全相關之主題圖畫,除提供多元宣導介面外,亦能活化及美化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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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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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運用主管機關函送資料(如海報、光碟等)、或自行收集(或製作)相關教材或教具(例如:製作校園周邊交通設施模型等教具與設備),各項教具及設備經常充實、更新,管理與維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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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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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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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有關交通安全文宣教具,提供師生從事
交通安全教學活動使用,並統一存放於教學
資源中心,並由訓導處造冊列管,以供教學
之需,並經常更新並列為重點督考。
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外安全愛心站政策,設置校園及社區安全地圖看板,提供相關安全資訊供全體師生運用,並將此資訊公佈於學校網站。
主管機關轉發之海報等文宣資料,除部分存放於交通安全資料室外,並於校內各處公佈欄張貼或發送學童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之宣導品、摺頁或假期活動訊息,以提供學童參考及運用。
主管機關製發之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影片或教學軟體等,均會同資訊組協助建置於校內網路隨選系統,以供教師於教室內僅需透過電腦及網路即可藉由單槍投影機投放做為教學使用,以達便利性以及即時性之教學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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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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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舉辦全校性(師生全體)交通安全相關活動(例如:班際交通安全常識測驗、學藝活動或比賽,專題演講等),資料整理完整(包括活動相片與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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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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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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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通安全教育為主軸,於學期初規劃交通
安全多元學藝競賽,針對不同年級分別設計
多項動、靜態宣導及體驗活動,並將活動照
片公佈於學校網站。
於期末定期辦理「法治教育暨交通安全常識大會考」,以檢核學生的學習成效,並針對會考結果進行初步統計及分析,做為次年度修正相關教學素材及進度重要參考。
利用兒童早會時間,透過交通安全時事宣導、主題宣導或有獎徵答等進行重點宣導,主題包括:上下學騎乘機車請戴合格安全帽、禁止單獨於街上騎腳踏車、尊重與關心年長者的行路安全、認識各種交通標誌等。
每年邀請創世基金會志工到校,針對全校師生進行「交通安全保腦專題講演」或配合邀請大專或高中社團到校宣導。
相關活動照片於活動結束之後,立即建置於訓導處網頁上,供全校親師生隨時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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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與活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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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辦理交通安全校外教學輔導活動時有完善的措施,例如舉辦行前教育、對車輛安全進行審核、辦理安全門逃生演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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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2-6-2
2-6-3
2-6-4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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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年進行校外教學時,須先進行課程計畫
與申請書表審核,待核准後始可辦理租車及
後續安全事項。
校外教學租用車輛除每年依照政府採購法進行招標作業,並依照合約執行相關安全規定,如車輛規範及相關司機、遊覽公司等資格規定。
每次學年租用遊覽車進行校外教學時,於出發前由訓導人員及領隊教師依據車輛安全檢查表實施車輛安全檢查,並於出發前讓學生實際進行安全門逃生演練及大客車逃生影片觀賞。
各學年辦理校外教學時,均參照「臺北市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校外教學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申請及勘查等事項。
每次校外教學,不論搭乘交通工具或步行參觀等,均要求班級導師落實學生安全編組及活動安全指導,同時出發前另由行政人員實施行前安全指導並編排行政人員隨隊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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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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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內人車動線規劃良好、交通工具停放設施良好,交通管制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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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3-1-2
3-1-3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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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利用下操場規劃教職員停車位置,並劃設停車格及指引標誌,以利停放。
因本校現行上放學出入口僅有校門為單一通道,為避免人車爭道,特別利用交通錐及交通桿做為簡易人車分道之區隔,效果良好。
校門口周邊於上放學期間均編排導護人員擔任安全維護及交通指揮工作,基於校門口周邊巷弄口較多,且車輛通行頻繁,除積極透過與當地里長及家長宣導,透過會勘將部分路段實施時段性車輛通行管制,以減少車輛會車造成人員通行危險,並持續爭取人行專用道及狹小巷道單邊停車等管制措施建置,以保障學生上放學路隊及人身安全。
考量放學期間學校周邊車輛壅塞反影響路隊安全,且周邊交通管制設施尚未全面建置完成,經校內多次會議討論,並參酌家長意見,同時邀請學區安親班業者與會討論,制訂相關配套管制措施,開放放學期間家長車輛進入前庭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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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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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析並建立學生通學路隊資料,路隊組織切合實際需要,並有實施考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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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3-2-2
3-2-3
3-2-4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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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區屬性、社區道路狀況、學童上放學
通學方式等,全校區分成步行一、步行二及
家長車輛接送、安親班車輛接送等四組路隊
放學。
每學期初分發學生路隊調查表及學生參加安
親班情形,以備統計學生路隊資料,同時排
定利用第一週的兒童早會時間,進行放學路
隊動線之演練,讓學童能在安全編組、方向
固定、隊伍有序的情形下,迅速且安全的離
開學校返家。
因本校僅大門一出入口,因此,學生均集中於前庭集體體一放學,各路隊依照總導護口令順序放學,步行路隊逕依排定路線順序離校,課後班及家長車輛接送學童則移至穿堂集合等候家長,除可讓等候家長學生免受日曬雨淋之苦,同時也免去家長車輛於路口壅塞違規停放情形發生。
由訓導處編排導護老師及組訓學生交通隊協助放學隊伍秩序維持及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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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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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長接送區規劃得宜,並有實施考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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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3-3-2
3-3-3
3-3-4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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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校校門口周邊巷道狹小,且腹地不足
,故現階段作法是將43弄路段規劃為時段性
單向通行管制,並於該路段設置人行通道,
近校門口兩側則繪製紅、黃禁停線。
38弄路段經過多次會勘,原希望該路段改為
單邊停車,並加設反覆桿做為人行專用道,
但因牽涉較多,故暫規劃為時段性雙向車輛
時段性通行管制,並於各項集會加強宣導。
於校內及校門周邊規劃家長接送區、安親班
接送區並確實要求家長配合。
每學期調查參加安親班學童,並聯繫安親班
派員到校參加協調會,瞭解學校配套措施,
以利維護學童安全,而對於延遲接送的安親
班,會立即通知家長,並提醒家長慎選安親
班的服務品質。
將各接送區之詳細位置圖提供各班級任教師配合宣導,如發現有家長或安親班未依規定配合時,立即進行溝通,並要求改進。如情節重大不聽勸告時,聯絡轄區員警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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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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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訂定校內糾察隊或交通服務隊選拔及表揚辦法,給予適當的訓練且按時執行工作,其裝備保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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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3-4-2
3-4-3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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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訂有交通隊員組訓計畫,並依計畫組訓
交通服務隊,由高年級各班導師推薦平時表
現優良且有意願者擔任,並由訓導處負責遴
選與組訓。
每週定期利用每週二、四中午午休時間進行交通隊員值勤基本技能訓練、交通安全常識指導以及值勤情形檢討會議,除檢討上週執勤得失情形,亦提醒本週值勤及導護加強重點,讓學生從服務中學習成長。
每月定期請交通隊員協助交通安全資料室及導護裝備存放區的物品及裝備維護與整理,同時也要求交通隊員每週將值勤使用穿戴之帽子及交通值勤用背心帶回家清洗,以確保物品衛生及存放區整潔。
於每學期末時,各組交通隊員學期表現經訓導處及導護老師綜合考評優良者,簽請校長給予獎勵表揚,並和校長合影以資鼓勵,同時培養其榮譽上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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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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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並訂定研習訓練與考核獎勵措施,導護工作執行切實、紀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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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3-5-2
3-5-3
3-5-4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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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訂有導護工作實施計畫,依照校內導護
工作實施要點,排定每學年之校內導護輪值
表,由全校教師共同負擔校內導護工作。
校內導護每日執勤時間為07:20-16:20,上、
放學執勤時間進行校內安全巡視,以確保
校園及上放學安全,同時校門由警衛及訓導
人員負責維護學生上學秩序及安全維護。
校外導護工作由家長導護志工擔任,於每學
期學校日製發家長導護志工調查表以徵求有
意願之家長並依需求編排輪值表,校門外依
據交通流量及路況設置四崗,由家長志工負
責輪值,並由訓導處同仁協助,以共同維護
學童上放學安全。
每週五上午10時於訓導處進行導護交接會議,針對當週交通安全教育執行情形進行立即性的檢討,並研擬下週持續宣導事項,並做成記錄。
導護志工除鼓勵參與導護勤務知能訓練外,績優導護人員並推薦參加相關表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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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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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訂定愛心商店或愛心家長的推廣與考核辦法,且切實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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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3-6-2
3-6-3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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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策,共同辦理推動安全愛心站制度,經由遴選學區優良愛心商店,共同擔負起維護學生上放學途中安全責任。
本校擬定安全愛心站實施計畫,於新學年度開學前(每年8月下旬),由校長、訓導主任及訓育組長,拜訪社區合適及商譽良好之店家,除鼓勵加入愛心商店服務行列外,並邀請店家簽署符合愛心站相關規定,成為學生校外安全庇護所。
利用運動會及園遊會等校內大型活動場合,邀請已簽署之愛心站各商家出席活動,同時頒發學校感謝狀,並藉機向家長與學生宣導安全愛心站之功能及所在位置,以鼓勵學生發生急難危險可多加運用。
繪製學區安全地圖並公告張貼於校內公佈欄及學校網站,藉由引導讓學童認識社區內的愛心商店,並能瞭解安全愛心站之功能及可提供之急難救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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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與輔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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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學校針對學生違規與發生交通事故作統計,並實施糾正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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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3-7-2
3-7-3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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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校外會組織及教
育部校安即時通報系統等規定,針對學生違
規與發生交通事故等事項均依照規定循申報
系統及程序填報,並確實登記並檢討發生原
因。
每月進行學童傷病統計並製表陳報,以掌握
校園內安全事件發生原因及危險區域,並公
佈相關訊息,請導師協助宣導。
學生各種違規行為(例如:走廊奔跑、走廊
拍球……等),給予口頭提醒,情節嚴重者,
請其填寫反省書,或請家長到校。
針對違規行為與所發生交通事故進行統計與
分析,並利用健康中心健康資訊管理系統建
置資料與紀錄交叉比對,找出主要違規事件
與受傷案件之間的可能關連性,並利用兒童
早會請各週導護老師加強宣導,以降低學童
違規及受傷事件的發生。至於交通意外事件
則提報行政會議及交通安全委員會討論並研
擬改善及預防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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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新與重大成效20%
四、創新與重大成
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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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園安全規劃與設計具有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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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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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分道:配合未來下操場活動中心工程,將人車分道理念置入,擬將車輛停車場改設置於幼稚園後方與廚房間空地,除以生態工法賦予該處原荒地有效運用,尚可有效落實人車分道,提升校園安全。
監視系統:校園內全面設置校園監視系統,除主機設置於警衛室監看外,另透過網路,讓相關權責人員,透過電腦網路IP傳輸即可隨時於各處監看,並將權限及訊號透過網路傳輸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利於意外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傳遞正確即時訊息。
安全地圖:規劃校園安全地圖,明顯標示可能死角區,透過集會宣導並融入輔導活動實施,讓學生瞭解校園死角及可能發生之危險與預防處理。
保全刷卡:透過本校刷卡系統建置以提供校警、行政人員及導護人員於校園巡邏時能便於登錄巡察記錄,除建構綿密巡察組織,減少巡察死角,同時能即時將巡察記錄透過電腦傳輸至資料庫以利彙整。
感應照明:於校園內各處地下室或人員較少出入地點,除透過設置紅外線監視器錄影監看外,另外再加設感應照明輔助燈具,除可具有嚇阻功能外,亦提供人員觸動瞬間照明使用。
車輛接送:考量放學時段因周邊巷道狹小,腹地不足,致道路車輛壅塞回堵,嚴重影響周邊交通,經校內會議討論,並經徵詢家長意見,同時邀請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專家到校勘查,建議利用學校校內腹地優勢,將前庭開放讓家長車輛進入接送,故規劃前庭家長接送區,建置相關標誌標線,以有效改善交通瓶頸。
濕滑改善:明德樓及力行樓與中正樓聯絡走道及無障礙坡道原本每逢雨天濕滑時,師生行經此處常有滑倒現象,導致學生受傷情形頻繁,經透過面層介面改善工程,已徹底改善此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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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安全教學之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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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教學體驗園區:邀請汽車駕駛訓練中心專家利用本校OO大道現有地形,規劃設置自行車教學體驗園區,將平時道路標誌標線現況建置在本區,除讓學生可體驗自行車騎乘技巧外,亦可將交通規則實務在此驗證。
交通安全資料室:利用力行樓一樓教室設置交通安全資料中心,內部陳列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物品,如影帶、摺頁、作品、教具、宣導資料及實體物品,如導護用具等,另配合社會時事議題,設置三鐵專區等,提供教師做為教學資源運用中心。
彩繪圍牆:將原本髒舊的明德樓牆面重新粉刷,提供各班,進行交通安全主題牆面彩繪比賽,除激發學生創意,亦達美化校園之效。
交通安全戲劇:鼓勵藝術與人文領域授課教師指導學生演出交通安全戲劇,讓學生從角色扮演中,更能體會遵守交通規則重要性。
捷運教學:善用社區內捷運OO維修機廠資源,做為學生認識捷運之絕佳教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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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新與重大成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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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針對近年來學校或轄區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謀求交通安全輔導措施之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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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學生傷病統計資料分析,遊具使用不當受傷、無障礙坡道濕滑跌倒以及走廊奔跑碰撞受傷等均為常見受傷原因,故於本學年度加強以上三項教育宣導:
1. 遊具使用宣導:針對一年級新生,特別請高年級學生示範遊具正確使用方式,其他年級則於兒童朝會宣導,並列導護重點。
2. 無障礙坡道改善:商請本校從事相關行業家長贊助改善,並於運動會公開表揚贊助公益行為。
3. 禁止走廊奔跑宣導:於各項師生集會場合宣導走廊奔跑可能造成之危險,並請導護老師加強巡邏,交通隊員於下課時間在走廊口駐地宣導。
針對校外發生之交通意外事件,如屬環境因素不當造成,則邀請里長與警政主管會同解決,如尚無法解決者,提報OO區區區務會議討論,同時繼續爭取38弄路口單邊停車管制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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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新與重大成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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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實施交通安全教育之特殊優良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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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家長導護志工團除了從家長中徵求有意願者擔任外,多位退休教師及現職教師親屬也加入導護志工行列,精神感人,其中也相當令人感動的部分是歷任家長會長以及多位家長在孩子畢業離校後,仍能繼續投入,參與導護工作,肩負起火車頭的引導作用,至今都繼續在崗位上服務,不怕日曬雨淋,不畏寒風刺骨,大愛精神值得感念。
95學年度榮獲臺北市國小交通安全評鑑優等殊榮,在此感謝委員肯定及師生平時教學累積之成果。
與社區警政單位及地方團體保持良好互動關係,每逢重要教學成果展演活動時均能主動邀請家長及地方仕紳參與,94學年度園遊會時,OO區區長、警察分局局長與消防單位主管均親自出席參與,同時亦派員到校宣導,如防災宣導(地震體驗車、煙霧體驗區)、法治教育宣導及交通安全宣導(警用裝備展示、警用重型機車體驗)等,深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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