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OO區OO國小95學年度多元社團活動實施計畫
95.12.20制訂
96.01.26校務會議討論
壹、緣起:
一、95.12.08北市教國字第09539439400號來函。
二、95.12.11行政會議報告及討論。
三、95.12.12教師晨會報告及討論。
四、95.12.19教師晨會決議由訓導處提具相關計畫於校務會議(96.1.26)討論並於96學年度實施。
五、95.12.20訓導處提具多元社團活動實施計畫草案陳核。
貳、依據:
一、訓導處年度實施計畫。
二、95.12.08北市教國字第09539439400號函。
三、94.11.03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參、目的:
一、統整學習經驗,貫徹綜合領域之實施。
二、增進自我認識,發展學生興趣及才能。
三、提倡休閒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均衡發展。
四、引進大專資源,藉由社團,培養學生專長。
肆、實施對象:本校三至六年級各班。
伍、活動時間:每週五上午8點至9點10分。
陸、實施方式:
一、師資:
(一)以學校現有師資為主、校外資源為輔,配合現有設備、場所及學生興趣等條件,開設組別,發揮最大成效。
(二)校外資源以鄰近大專校院社團為主,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暨相關規定申請。
(三)三至六年級各班導師均有指導和參與之責任
(四)其他具專長教師則依其意願開設相關組別。
(五)大專社團則依據調查結果與整體需求,並考量可獲取之資源開設組別。
二、分組:
(一)以學生為主體,學生興趣及意願為原則,配合授課教師專長,編配至各組。
(二)分中、高兩個年段,中、高年級得跨班、跨年級選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跨年段選組。
(三)各組人數視開設組別數、整體人數及課程特性等酌予適當分配。
(四)各分組活動均應依照教師意願及興趣開設相關組別。
三、課程:分組活動教授內容與各領域學習密切配合,以學藝性、康樂性,和體能性等社團為範圍,以增進教學效果。
四、學校得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結合民間力量,規劃具有學校性或地區性特色之社團活動。
五、 校內各社團活動,若遇有學校安排之統一活動,仍以學校活動為主。
柒、實施程序:
一、由訓導處製發「多元社團活動教師開設組別調查表」【如附件】,做為規劃設計組別之依據。
二、各分組名單指導教師姓名與活動場所調配等,由訓導處彙整呈請校長核准後公佈之。
三、公佈排定開設組別,分發各班學生填寫志願。
四、各班級任老師應詳加說明各項活動內容性質,指導學生填寫志願,以作分組之依據。
五、學期末,各分組配合學校活動辦理成果發表會。
捌、備註: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為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全年計畫至少八次以上始得提出申請,每校申請最多以十二項合作計畫為原則,補助額度每計畫最高以三萬元為限,學校並應編列經費配合辦理。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者,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三、教育部酌予部分補助交通費、消耗性教材費、保險費、誤餐費(交通費、保險費、誤餐費等補助對象,僅限大專服務同學;惟清寒學生不在此限)、獎品費(補助最高額度每學期三千元,一年計畫最高六千元,且僅限於合作對象之中小學學生)、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
玖、本計畫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