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區○○國民小學體育發展計畫
一、緣起:
體育教學為健身強國之基本,體育發展計畫為教學之依據與展望,欲立於現代國家之林,國民首須有健全之體魄及互助合群的精神,此目標之達成,端賴體育教學與體育
推展。
二、體育發展目標:
1、培養兒童健全身心,促進其均衡發展。
2、指導兒童學習基本方法,促進其運動技能之發展。
3、養成兒童運動美德,以奠立其團體生活之基礎。
4、啟發兒童愛好運動之興趣,以充實其康樂生活。
5、發展兒童運動才能,培養其高度榮譽感。
三、分段目標:
1、低年級:
重視唱遊課程,發展兒童遊戲運動的興趣與能力,奠定跑跳運動的基礎。
2、中年級:
以國術、體操、田徑、球類、舞蹈及其他各類遊戲或運動,培養協調、柔軟、
速度、瞬發力等基本體力與各種運動之基本技能,及成立本校重點運動項目代表隊,
培養並奠立其運動能力
3、高年級:
除延續中年級分段目標及各項運動基本技能外,並繼續指導各代表隊準備參加校際比賽,爭取本校榮譽。
四、體育重點推展項目:
1、桌球:指導老師:老師。
2、田徑:指導老師:老師。
3、手球:指導老師:老師。
4、巧固球:指導老師:老師。
5、躲避球:指導老師:老師。
6、跳高、跳遠:指導老師:各任課老師。
7、拔河:指導老師︰老師。
8、直排輪溜冰︰指導教練︰小姐。
五、行政配合:
校長:
1、核定體育推展計畫。
2、激發教師向心力與榮譽感,鼓勵教師發揮專長,樂於訓練學生運動。
教務處:
1、貫徹教學正常化,按課表上課。
2、安排體育科循環教學。
訓導處:
1、執行體育推展計畫,並協調各處室配合。
2、聘請教師擔任代表隊教練,並管理代表隊隊員。
3、推展各種體育競賽。
4、推動團體活動。
總務處:
1、每年寬列預算,充實各項體育用品及器材。
2、寬列體育經費,鼓勵學生發揮運動才能。
3、逐步改善學校運動場地。
六、體育運動訓練計畫:
(一)教練人員:
1、由本校教師視專長擔任,必要時得聘請他校或社會人士擔任。
(二)訓練經費:
1、向相關單位申請。
2、由校方依相關預算項下支出。
(三)訓練方式:
1、注重學生體能的培養與加強。
2、加強學生專長基本動作的指導。
3、增加友誼賽或比賽的機會,豐富經驗。
(四)學生選訓:
1、凡本校學生中年級以上,對本校體育重點項目有興趣者。
2、身才適當,動作靈敏、學業中上。
3、學生須徵求家長同意書者。
4、經體衛組體能測驗合格者。
5、能在訓練時間參加練習者。
(五)訓練時間:
1、開學期間:
(1)每日上午七:二十至八:三十,下午四:一0至五:一0。
(2)團體活動。
2、放假期間:
(1)寒假:訓練活動暫訂五天。
(2)暑假:配合暑期輔導實施。
七、本計畫呈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