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區○○國民小學望遠凝視實施辦法
一、依據:台北市○○國小訓導處工作要項辦理。
二、目的:
1.建立學生正確的視力保健觀念,養成良好的視力保健習慣。
2.推動學生視力保健工作,增進學童視力保健知識。
3.增進師長及學生了解視力保健之重要性,減少視力不良學生的比率。
三、實施內容:
望遠凝視:眺望遠方6公尺外之景物,至音樂結束。
定 時每天第二節下課時間
地點:各班教室前、操場。
不定時各班自行計劃。
四、各班推選一名「愛眼小天使」,負責推動班級護眼運動。
五、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