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類別
|
分散檢修申報內容
|
甲類場所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廳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酒店(廊)。
(二)保齡球館、撞球場、集會堂、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三)觀光旅館、飯店、旅(賓)館、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
一、每年一月實施外觀及性能檢查並申報。
二、每年七月實施外觀、性能及綜合檢查並申報。
|
甲類場所
(四)商場、市場、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展覽場。
(五)餐廳、飲食店、咖啡廳、茶藝館。
|
一、每年三月實施外觀及性能檢查並申報。
二、每年九月實施外觀、性能及綜合檢查並申報。
|
甲類場所
(六)醫院、療養院、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限供日間照顧、臨時照顧、短期保護及安置使用者)、兒童褔利設施、育嬰中心、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啟明、啟智、啟聰等特殊學校。
(七)三溫暖、公共浴室。
|
一、每年五月實施外觀及性能檢查並申報。
二、每年十一月實施外觀、性能及綜合檢查並申報。
|
乙類場所
(一)車站、飛機場大廈、候船室。
(二)期貨經紀業、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
(三)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學校教室、補習班、訓練班、K書中心、安親(才藝)班。
(四)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五)寺廟、宗祠、教堂、靈骨塔及其他類似場所。
(六)辦公室、靶場、診所、前款第六目以外之老人服務機構、老人文康機構。
(七)幼稚園、托兒所。
|
一、每年二月實施外觀及性能檢查免申報,並將檢修報告書留存待查。
每年八月實施外觀、性能及綜合檢查並申報(申報時需檢附全年二次檢查資料)。
|
乙類場所
(八)集合住宅、寄宿舍。
(九)體育館、活動中心。
(十)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
(十一)電影攝影場、電視播送場。
(十二)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
丙類場所
(一)電信機械室。
(二)汽車修護場、飛機修理廠、飛機庫。
(三)室內停車場、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
丁類場所
(一)高度危險工作場所
(二)中度危險工作場所
(三)低度危險工作場所
戊類場所
(一)複合用途建築物中,有供第一款用途者。
(二)前目以外供第二款至前款用途之複合用途建築物。
(三)地下建築物。
己類場所
(一)林場。
(二)大眾運輸工具。
其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核定之場所
|
二、每年四月實施外觀及性能檢查免申報,並將檢修報告書留存待查。
三、每年十月實施外觀、性能及綜合檢查並申報(申報時需檢附全年二次檢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