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處理說明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一、 檢附:「台北市政府教育暨所屬機構學校新聞處理注意事項」。
二、 教育行銷的重要。
三、 各平面記者及電子媒體記者聯絡資料及聯絡說明:
1. 記者採訪線:文教記者—教育局文教記者;記者休假代班人。
記者換線、換人頻繁。
2. 常到教育局的文教記者:中央社、中央日報、中國時報、中時晚報、聯合報、聯合晚報、自由時報、教育電台、國語日報、台灣日報、臺灣立報、蘋果日報、星報。
3. 各校送交個別記者之「邀請卡」,前列媒體記者可以送到本局記者室轉發,其他記者請個別寄送或到中央社投遞聯絡箱;或可製作電子邀請卡、謝卡…等,由局理通案e-mail代轉。
四、 機構學校新聞聯絡人、新聞發言人—
1. 角色定位: 學校、校長的化妝師及行銷員
推波助瀾、畫龍點睛之效
2. 工作性質:新聞處理機動、時效性、溝通協調;不宜誇大不實。
五、 各機構學校發布新聞稿寫格式重點:
1. 範例格式:
(1)新聞稿發稿單位;(2)聯絡人聯絡資料—聯絡人、單位地址、電話;
(3)主題;(4)內容。
2. 主題:震撼精緻得體--關鍵、精簡、明確、切題、適當、吸引人
明確精要,但不要過於簡化不清;儘量含有關鍵字,俾利於查詢。
3. 內容撰寫:倒金字塔撰寫法
(1)第一段:包括人事時地物,全文之摘要。
(2)第二段之後為第一段各項重點的補述、擴大。
(3)逐段遞減其重要性。
六、 各機構學校發布新聞稿常有的錯誤:
1. 格式:字小;繁多;無聯絡單位、人或電話。
2. 人事時地物描述不完整。
3. 系列活動缺乏焦點性(除非等個別記者想寫專題)
4. 敘述:流水、平板、官樣。
5. 活動雖精采,但沒有描述重點,無法引起記者注意。
6. 僅提供傳真稿,字樣變形、不清。
7. 活動過後才給新聞稿、活動當天給採訪通知。
8. mail更正,未說明或多次mail--費時篩選。
9. 單位新聞稿發布過於密集或頻繁。
七、 新聞稿由教育局彙整發布應配合事項:
1. 參考新聞處理注意事項。
2. E-mail僅接受新聞聯絡人,新聞聯絡人應負責審稿及聯絡事宜。
3. 檔名:活動日期活動標題(學校).doc。ex.910605提燈採接慶忠(忠義國小).doc。
4. 書面資料、電子檔同時送出;資料10份免裝信封送記者室(環保:免信封、倘兩張以上請正反印)
5. 請慎選新聞稿,多反而失焦點。(或可合併報導)
6. 與他單位合辦活動,由機構學校發稿者,責任仍屬機構學校。
7. 格式請用A4(A3或B4沒有辦法列印);避免彩色版;圖檔另附。
8. 新聞稿提供時間:請於活動前三天送達
(1) 記者行程安排:前一天即應安排好。
(2) 本局作業的時間彈性:當天、當時可能有緊急新聞處理。
(3) 除非有特別情形,請不要前一天才給新聞稿。
9. 假日有全市性競賽或特殊活動,當天才有結果資料(ex.學測)的請事前與教育局新聞聯絡人聯絡,瞭解假日轉發之可能。
10. 特殊情形,請特別聯絡。
八、 媒體作業、採訪、採搞說明:
1. 時間:(1)教育局電子發稿;(2)記者報稿—傳送稿時間。
2. 媒體採稿層層篩選:(1)勁報、突發重大事故;(2)特色、特優;(3)感人事蹟;(4)缺稿等。 另有(5)撰寫專題--特別個別報導、個別出擊。
3. 重要來賓蒞臨要說明—影響記者採訪決定。
九、 其他綜合說明
1. 教育局新聞網站資訊:新聞稿、最新消息、局務會議記錄…。
2. 活動準備及資料要充實才發稿,以免暴露缺點,留下不好印象。
3. 傳真本局給個別記者,請表頭說明(儘量不要用傳真)。
4. 教育局新聞聯絡資料
(1)E-mail:newsedu@tpedu.tcg.gov.tw
(2)Tel(o):2725-6338、2725-6340 (3)編審cll:(郭淑芳)0933-876-619
十、 新聞處理、聯絡—用最適的包裝行銷,把最好的印象留給記者。
十一、 重大、突發事故—請務必與編審聯絡;不要發生媒體知道、而教育局卻不知道的情形;適時說明避免訊息扭曲。電話留話:來電者、電話(不要交代事項內容)
十二、 媒體到校或電話訪問,或洽詢事宜,來訪記者,一定要留下其媒體名稱、姓名、手機,俾為爾後追蹤。
十三、 來訪記者如不認識,可要求其提供名片(或可向其公司查證)、或向教育局查證。
※新聞處理學問深廣,仍待我們共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