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偶突發事件反映處理程序表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老師 2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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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偶突發事件反映處理程序表

              

                         

一、 發生傷害、綁架、勒索、搶

    劫、強暴等重大危害事件

1、迅速聯繫警察機關處理

2、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3、迅速送醫、急救、聯繫家屬及相關人員緊急妥善處置

二、發生爆炸、食物中毒

1、迅速聯繫警察機關處理

2、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3、迅速送醫、急救、聯繫家屬及相關人員緊急妥善處置

三、火災、水災

1、迅速聯繫警方(消防隊)處理

2、封鎖現場,禁止民眾進入

四、竊盜

1、迅速聯繫警察機關處理

2、封鎖現場,禁止民眾進入

3、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伍、發現破壞情事或槍彈刀械等

    危險物品

1、劃定警戒區域、封鎖現場、派人守候

2、迅速聯繫警察機關派員處理

3、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4、檢查其他處所、有無危險物品

六、發現可疑信件、包裹、箱篋

或有聲響之不明物品,不知

物主之普通日常用品,及各

種違常狀況之可疑爆炸物

1、「不要碰觸」、「不可移動」

2、迅速聯繫警察機關派員處理

3、撤離現場人員,設置警弁範圍,禁止任何人接近,避

   免宣揚

4、查看附近有無類似其他可疑爆炸物

5、搬開附近易燃物品,關閉電源總開關

七、罷課、各種抗爭情事

1、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2、瞭解事由、問題癥結與抗爭訴求,請相關業務主管單位

妥予疏處

八、發現公務機密遭竊或洩密案

   

1、立即通報本局業務科、督學室、政風室處理

2、迅速採取補救措施

 

 

 

 

 

 

1、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對於重大偶突發事件,能有效防制反映者,予以獎勵。而處置

不當或反映延誤者,事情節輕重,予以檢討議處。

2、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電話:

第一科:2720562127205650     第二科:2759332627593363

 

第三科:2759335727593367     第四科:2759337127593381

 

第五科:2720552927225987     第六科:2759331327593383

 

第七科:2759335827593362     第八科:8788298687882988

 

軍訓室:2720565927205583     人事室:2720565927205620

 

督學室:2720553627205538     政風室:27208889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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