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禽流感防治措施
一、教師並每日監控班級學生請假人數,並應與家長聯繫學生請假原因及相關症狀。
二、學校與轄區衛生所建立支援網絡:如學生及家長曾前往禽流感流行區者,應行自主健康管理。
三、學校及社教機構如有飼養禽鳥者,應注意餵養者之衛生管理(如戴口罩、手套、洗手)。
四、各校宣導師生做好個人衛生,避免用手觸摸禽鳥及避免接觸禽鳥糞便。
五、師生如有呼吸道症狀(如咳嗽)而未達發燒標準者,進入校園時應由教師及校護督導佩戴口罩,勤洗手,並視症狀發展勸導返家休養及就醫。
六、各校應比照SARS疫情防治,落實保持教學空間通風、校園環境衛生工作事宜。
七、學校與本局及衛生單位維持疫情雙向通報機制,俾及時應變疫情。
八、各校應掌控學生每日請假狀況:教師每日監控班級學生請假人數,並應與家長聯繫學生請假原因及相關症狀。
九、各校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學校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
十、各校宣導家長鼓勵就醫及休養觀念:學校以家庭聯絡簿方式,宣導、提醒家長注意學生及自己身體健康狀況,如有不適或類似症狀者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