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國民小學 94學年度六年級畢業旅行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據臺北市教育局〈國民小學暨幼稚園校外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 目的:本活動為六年生活教育的總體呈現,團體生活與社會教育的實踐,培養帶得走的能力及學習智能的應用,以期為國小生涯畫下完整句點與美好回憶。
三、主辦單位:訓導處及六年級導師
四、協辦單位:總務處
五、活動時間:95年3月22日至3月24日共三天。
六、參加對象:學校導師四人、行政人員三人、隨行家長四人及本校六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七、 工作人員編組及工作要項:
工作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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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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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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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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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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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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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總策畫
擬定收支編配
家長通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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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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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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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及集中式行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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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習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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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單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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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及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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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任老師
隨行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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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伍指揮
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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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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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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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學生費用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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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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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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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隊解說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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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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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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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隊人員課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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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課程設計結構圖:
九、 費用:每位學生預估肆仟元〈含交通、旅遊平安險、門票、遊樂券、過路停車費、住宿、司機服務費、旅遊手冊等各項費用〉
十、行程:【含九族文化村、臺中自然科博館、霧峰斷層、廣興紙廠、日月潭 .…等,夜宿:埔里箱根飯店】
十一、 畢業旅行活動中應注意事項
(1)事先調查會暈車同學,並請做事先預防。
(2)請同學遵守集合時間及團隊行動公約,不可落單。
(3)注意安全,帶隊老師隨時掌控人數。
(4)請隨隊人員自備哨子,並與學生約定集合的哨音。
(5)請隨時維護小朋友的安全,集合速度務必迅速、準時;每站出發前,提醒小朋友上廁所。
(6)隨隊人員隨身攜帶救護包、學生聯絡電話、緊急醫療所電話。
(7)夜間除老師帶領以團體為單位共同行動外,絕對不單獨行動或自行進行夜遊活動,以保障自身安全。
(8)同學間能相互尊重、包容。有生活習慣不同的地方,能顧慮別人的感受,相互學習與體諒,以增進活動之和樂氣氛。
(9)請每天與學校保持聯繫,遇有突發狀況,必要時請求緊急支援。
十二、 本辦法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