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請購委外報修流程(參考範例)
需求單位填寫請購或報修單
如金額較高(各校自訂),請先簽准,並附於請購報修單後
|
填寫預定交件日期(至少要有五天的工作天)
需求單位主管核章
事務組訪價核章,若規格不明或不符規定逕予退件
總務處、會計室審核
如經費科目不符或經費困難則退回事務組,再由事務組退還請購單位
|
奉准
事務組通知廠商送貨或通知廠商派修
需求單位驗收
辦理核銷
辦理付款
案件處理時程:一般請購報修案件五天完成,複雜案件七天完成為原則,超過十萬元以上的勞務、財物採購,循採購法辦理,含招標文件製作、上網公告、領標、等標、開標、決標、訂約、履約、驗收、結算等,發包約需二十個工作天,結案則視狀況而定;一百萬以上的採購案發包,最少需三十天。以上均不含需求單位敘明預算、規格等簽准奉核之時間,與建築師完成細部規劃設計、發包書圖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