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重點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編號
B015
工作項目
學校環境教育實施作業流程
依據
1.環境基本法第九條
2.行政院「環境教育要項」
3.臺北市「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會辦單位
作業流程
期程
作業要領
注意事項
附件
各處室
輔導室
教務處
總務處
是 擬定計畫 成效檢討 是否良好 辦理親職講座、體驗、教學活動、學藝競賽等 成立環境教育 推行委員會 成果展示 觀念宣導 彙整成果 否 送環境教育推行委員會
是
擬定計畫
成效檢討
是否良好
辦理親職講座、體驗、教學活動、學藝競賽等
成立環境教育
推行委員會
成果展示
觀念宣導
彙整成果
否
送環境教育推行委員會
7月
8月
10月
11~12月
1月
成立環境教育推行委員會
設計與融入課程
辦理環境教育體驗、教學活動、各項學藝競賽活動。
展示海報或各項環境教育活動照片。
成員涵蓋各處室、各學年代表
依委員會討論內容擬定計畫
,與各科內容相關者融入課程教學
融入課程計畫
透過週會、朝會宣導活動理念
配合宣導主題刊登文章、活動訊習。
建議事項為修正計畫之參考
實施計畫
主題宣導期程表
環境教育為經常性的宣導活動,配合主題,融入課程與活動更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