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注意事項
(一)有關文書管理:
1.重申:檔號與保存年限仍請按規定填寫,公文二頁以上須加蓋騎縫章,此涉及保存與銷毀年限,非常重要。
2.公文頁碼如尚未填寫,請於歸檔前填入。
3.公文承辦均有時限,普通件六天,速件三天,最速件一天,議會交辦案件隨到隨辦。以校長批示日期為準,如果超過時限,必須辦理展延,展延單請洽文書組。文書組並有公文稽催與績效考核之責。
(二)有關橫式公文:
1.還有表單未改為橫式,請趕快檢查。
2.蓋職名章由左上往右下蓋,基層承辦人核章於左上,首長決行於右下。
3.會核章時間八碼仍然要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