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理高中95學年度英語演講暨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宗 旨:提高學生英文程度,增進學生英語表達能力。
貳、競賽項目:英語演講、英文作文。
參、參加對象:高一、高二每班由英文科任課老師推薦一至二名學生參加。
高三各班及體育班學生自由參加。
肆、比賽方式:
一、演講:包括「指定題目」與「即席演講」兩階段:指定題目比賽成績前五名者,方可參加
第二階段之即席演講。總成績之評定方式,指定題目佔60﹪,即席演講佔40﹪。
(一)指定題目:於以下五個題目任選一個,時間為三分鐘。超過或不足半分鐘扣
一分,不滿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算。
高一題目:
1.Our Class
我們這一班
2. An Unforgettable Day In My Life
在我生命中最難忘的一天
3. A Break From Schoolwork Pressure
課業壓力下的休閒時刻
4. If I Were Mayor Of Taipei
如果我是台北市長
5. I Have A Dream
我的願望
高二、高三題目:
1. The Country I would Most Like to Vist
我最想要參觀的國家
2. The Most Interesting Part in My High School Life
高中生活中最有趣的事
3. My Ambition
我的理想抱負
4. If I Were The Principle of Da-Li Senior High School
如果我是大理高中的校長
5. A Letter to My English Teacher
給英文老師的一封信
(備註:演講稿請用A4紙電腦打字,於10月18日前一式三份送交教學組。)
(二)即席演講:比賽前五分鐘,抽籤決定演講題目,比賽時間一分鐘。在演講中,每超過或不足十五秒扣一分。
二、作文:當場公布題目,字數200字,比賽時間60分鐘。
伍、比賽時間:演講:10月23日(星期一)第五、六、七節。
作文:10月23日(星期一) 第六、七節。
陸、比賽地點:演講:二樓會議室(高一)、圖書館閱覽室(高二、高三)
作文:二樓多媒體教室。
柒、評審標準:演講:內容40﹪、語言表達能力40﹪、儀態10﹪、時間10﹪。
作文:內容30﹪、結構20﹪分、文法20﹪、修辭20﹪、標點與拼字10﹪。
捌、評審委員:教務處會同學科召集人聘請英文科教師擔任評審工作。
玖、獎 勵:一、每一項比賽各錄取前三名,依規定轉核學務處敘獎,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各項比賽第一名同學代表本校參加校外競賽。
拾、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2 日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95學年度英語演講暨英文作文比賽報名表
班 級
|
項 目
|
座 號
|
姓 名
|
年 班
|
英語演講
|
|
|
英文作文
|
|
|
指導老師:
導 師:
附註:本表填妥之後請於95年9月28日(星期四)中午12點30分前送教務處教學組,俾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