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註冊須知 93.02.04
一、註冊時間:九十三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三)上午。(7:50前到校)
二、註冊地點:各班教室
三、因故未能依規定時間註冊的學生,應事先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請假。
當天未請假、遲到、或註冊未完成者,記警告一次。
四、攜帶證件:(一)繳費四聯單收據(須蓋有銀行戳章):二月十日(星期二)前,至各行庫繳費。
(二)代收款註冊聯(須蓋有銀行戳章):二月十日(星期二)前,至陽信商行繳費。
若以ATM轉帳,請一併繳交轉帳交易明細表,手續費須自付。
(三)74年次前(含)的男學生: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寫上班級座號)至教官室,辦理緩徵作業。
【備註】:1.成績單(家長蓋章)開學後導師查驗
2.假期作業開學後各科教師評閱
3.開學後學生證由班長收齊交註冊組統一驗證(高中部:2月16日,
國中部:2月17日)
* 學生證若需提早驗章,可於2月12日(星期四)至註冊組核章 *
五、穿著校服:服裝儀容檢查(儀容標準請參閱學生手冊)。
六、註冊當天上午8:10開學典禮,9:10導師時間(教室環境整理、選舉班級幹部、…等)。
七、2月12日補註冊(先至教務處領取「補辦註冊程序單」,利用下課時間至各相關處室辦理)。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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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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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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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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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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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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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 交
『代收款』
註冊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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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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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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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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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班 班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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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蓋有銀行戳章
2、按座號順序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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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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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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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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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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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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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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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取
教 科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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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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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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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政
教
室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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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國一每班派10名學生,
其餘各年級每班派15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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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班級領書單】
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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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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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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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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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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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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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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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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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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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領取:憑『學生個別領書單』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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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繳費四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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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年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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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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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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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總務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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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蓋有銀行戳章
2、按座號順序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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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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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年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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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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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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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導師負責初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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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