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九十三學年度
推薦甄選入學大學院校「推薦委員會」組織要點
一、依據:
部頒「九十三學年度高級中學參加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推薦作業共同注意事項」辦理。
二、目的:
為辦理本校九十三學年度大學推薦甄選入學之推薦作業事宜。
三、組織:
(一)成立「推薦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置委員十七人。校長為主任委員,下設執行秘書一名,由
輔導主任擔任,負責各組之召集與協調工作。委員包括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
館主任、教師會代表一人、家長會代表一人、高三導師十名。委員若有三等親以內之親屬被推薦參加
甄試,應主動迴避。
(二)本會設輔導、教務及學務等三組作業單位,分別由輔導主任、教務主任、學務主任擔任各組召集人
,各組工作項目如下:
1.輔導組:
(1)負責宣導「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方案及招生等有關事宜。
(2)蒐集「大學多元入學管道」之各種輔導資訊,提供本校師生參考使用。
(3)協助輔導學生選擇推甄校系,並提供相關測驗測試結果分析供學生參考。
(4)受理符合推薦資格條件學生之校內申請作業。除審核報名學生是否符合推薦校系之條件,
各校系若有報名超過二位則依遴選辦法排序擇優後,再提本會議確定推薦學生名單。
(5)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揭曉,針對未通過之考生給予心理輔導。對已通過者,結合有經驗老師
給與更進一步輔導,以期通過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6)針對指定項目甄試未通過之考生給予心理輔導,鼓勵學生積極準備指定考科之測驗。
(7)蒐集學生參加推薦甄選的寶貴經驗,並彙編輔導資料,以利傳承。
2.教務組:
(1)代購「大學推薦甄選」及「學科能力測驗」兩種簡章。
(2)提供高三學生前兩學年各科成績百分等級表,供學生向甄選入學彙辦中心報名時使用。
(3)有關推薦甄選報名時學生相關競賽獎狀審查核發。
(4)輔導學生準備學科能力測驗,配合五考科的學科老師,印製考科指南及歷年試題供學生練
習準備。
(5)檢齊推薦名單及學生有關資料向甄選入學彙辦中心辦理推薦甄試團體報名手續。
(6)代收學生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和指定項目甄試的報名費,並代為收發准考證、甄試通知單、
成績單。
3.學務組:
(1)有關推薦甄選報名時學生相關社團活動參與、競賽成果及班級幹部等證件之審查核發。
四、職責:
(一)加強宣導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方案、招生等有關事宜。
(二)訂定推薦作業實施計劃(含組織、作業程序、進度、遴選方式與標準等)。
(三)依據「九十三學年度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之規定,審理學生資料並決定推薦名單。
(四)檢討年度推薦作業工作。
五、本要點經推薦委員會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