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重點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編號
D017
工作項目
個別教育方案(IEP)會議流程
法令依據
1. 特殊教育法第三條第三項及第四條第二項。
2.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會辦單位
作業流程
期程
作業要領
注意事項
附件
特教組
導師、專業人員、資源班教師、科任、行政人員、家長
擬定個別教育方案(IEP)會議實施計畫 撰寫學生個別教育方案(IEP)初稿 召開期初IEP會議 方案目標修正 期中IEP會議 期末IEP會議 是 否 執行IEP
擬定個別教育方案(IEP)會議實施計畫
撰寫學生個別教育方案(IEP)初稿
召開期初IEP會議
方案目標修正
期中IEP會議
期末IEP會議
是
否
執行IEP
開學前
開學一週
期中視情況召開
學期末
寒暑假/期末將IEP計劃擬定妥當
由特教團隊共同撰寫
排定時程
1.約定個別會議時間
2.特教老師報告IEP內容
3.聽取家長修正意見
編入學校年度行事曆
資源班新生於開學後一月內召開
IEP實施計畫
新的IEP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