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列作業流程 教師研習中心老師 2007/8/24
關鍵字 :  

總務重點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編號

C001

工作項目

預算編列作業流程

法令

依據

臺北市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編制標準

會辦

單位

作業流程

期程

作業要領

注意事項

附件

教育局審議

全校教職員工

各處室

 

 

 

建築師

各處室相關人員

教師代表

 

 

 

會計室

 

 

其他修建工程

需求評估會議

教學設備

粗估概算

會計 校長簽核

完稿核對送件

尋求專業人員協助編列概算

編列會議排定需求優先順序

執行預算 規劃次年預算

編列概算

審核 設計 查價 評價

蒐集需求

需求彙整

通過預算

議會審議

12

次年2

 

 

 

 

 

3

 

 

 

 

 

 

4月或規定日期

5

 

 

6

 

 

9

 

 

12

 

預算編列

依據平日檢修紀錄、教師及處室需求、學校中長程計畫、設備標準、局頒年度重點工作、上年度需求未獲列入項目。

 

編列原則:

1.均等原則

2.優先原則

3.適應原則

4.民主原則

5.福利原則

 

編列程序:

調查à彙整à討論à確定

 

會議前充分溝通。

 

 

 

 

經常門概算依學校編制標準編列。

 

資本門編列依教育局標準單價編列。

 

 

 

 

 

概算編列需求原則及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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