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學申請流程
一、活動策劃:教師擬定年級校外教學計劃。
二、填寫計劃表:向訓育組領取【校外教學計劃表】並詳細填寫。
三、活動前十天:將校外教學計劃表並檢附學習單交回訓育組。
四、活動審核:訓育組依程序呈報並經校長核准後辦理。
五、業務辦理:事務組辦理車輛租用。
六、繳費繳納:教師將活動金額交給出納組長。
七、憑據確認:事務組確認車輛。
八、活動通知:教師分發學生活動通知及注意事項。
九、安全確認:活動當天訓育組會同總領隊、總務處檢查車輛並做行
前安全教育。
十、安全聯繫:領隊教師隨時與學校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