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發生時之應變作為:
(一)依逃生演練指導學生安全避難。
(二)通報一一九,同時搶救傷患。
(三)總領隊立即編組教師成立現場防救指揮小組,擔任指揮官,協調相關救助事宜,並指定專人統一對外發言及與教育部校安中心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