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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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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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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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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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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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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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管理,是否按時登記;實際保管及使用之財產,是否與主(會)計單位之帳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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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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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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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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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增減表,是否依時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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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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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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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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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之購置及營造,是否按照規定手續辦理,產權證件是否齊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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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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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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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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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責任簽認手續,是否辦理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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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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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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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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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或租用之財產是否訂立契約,出借或借用之財產是否有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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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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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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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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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之盤點,是否依期舉行,盤盈或盤虧之財產,有無查明情由依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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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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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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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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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不用之財產,是否及時處置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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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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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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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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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之保養狀況,是否依期檢查,損壞之財產是否及時整修或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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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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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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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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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之變賣,是否按照規定手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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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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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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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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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應付之稅捐,是否按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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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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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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