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然 災 害 管 理 檢 核 表
校名:台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查 核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項 目
項 次
安 全 檢 視 應 注 意 要 點
執行
單位
檢 核 結 果
備註
符 合
待改進事項
一、 硬 體 設 備
1
各項安全設備應符合規定。
2
安全逃生標誌之標示。
3
救災器材之購置要符合規定。
4
滅火器確實依規定裝置。
5
避難場所設置。
二、 軟 體 設 備
成立防救組織。
設置防救災害中心。
防救任務之適當編配。
防救經費之編列。
防救教育宣導之實施。(如:專題演講討論、教材編定、藝文活動等)
6
防救教育演習應定期舉行。
7
提供急救常識。
8
災害查報要按規定。
9
災害搶修要迅速。
10
災害復建應確實。
11
與社會資源機構密切配合。
註:一、每學年度應定期檢查一次。
二、平常隨時檢查。
校長: 主任: 組長: 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