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主旨:因應柯羅莎颱風來襲,本校停車場開放停車,相關規定如說明。
說明:
一、依臺北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辦理。
二、開放緊急停車使用時間:自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或星期例假日及寒暑假期間本市疏散(水)門開始關閉前1小時起,至恢復上班日上午7時止(如逢假日延至上午8時),請車主於上課當日上午7時前將車輛駛離校園,屆時未履行者,本校將依規定通報交通大隊、進行強制拖吊。
三、停放地點:本校停車場,請依引導標誌及動線規劃,停放於停車格內,阻礙通道者將報交通大隊吊離。
四、學校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時車主應自行評估,停放期間車輛如有任何損毀或因校園屬低窪地區淹水而致車輛受損,學校不負保管、毀損責任。
五、請車主留下姓名、聯絡電話。
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
校長:
中華民國oo年o月o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