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 駛 人 員 安 全 守 則
1.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
2.每次開車前應確實做好行車安全檢查並詳實紀錄。
3.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並隨時保持車輛之良好狀況,以維行車安全。
4.駕駛須配合隨車人員負責幼童上下車及行車安全。
5.車輛應依規定定期檢驗並實施保養。
6.車子行進中,若察覺有異,須立刻停車檢查。
7.若因故車輛改道或拋錨時,應設法通知園方或家長。
8.不可酒後開車、超速及超載;並應遵守一切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