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校園人權指標評估量表(國民小學)(56題) 教育部老師 200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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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人權指標評估量表(國民小學)56題)

一、校園安全環境的建構

1、學校能確保校內各項設備與器材使用的安全性(如校車、課桌椅,運動、遊戲、實驗器材等)

2、學校有充足安全便利的「無障礙空間」設施

3、學校能在校園適當地點設立安全維護系統(如照明設施、巡邏網、警鈴等)

4、學校平時積極實施校園環境教育,使師生了解校園,當有危機發生時,學校能有立即妥善處理機制與能力。

5、學校能定期檢視校園整體安全,繪製及公告危險地圖,在現場張貼警告標示

6、學校能與社區建立友善關係,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二、校園人性氛圍的關注
1、教職員工能以理性、公平及友善的態度對待彼此與學生

2、學校內不會發生言語侮辱、肢體暴力情事,或對學生有任何形式體罰

3、學校教職員不會採取連坐方式處理學生的過錯行為

4、學校能尊重個人隱私,除非基於重大安全考量或法律允許,不會任意檢查個人信件、

書包或置物櫃等私人物品與空間

5、對於校園安全疑慮,如騷擾、歧視事件,學校能主動關懷並迅速有效解決

6、除非有法律允許,學校不會洩漏師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以維護其隱私權

7、學校不會任意公開學生的成績及其排名

 

三、學生學習權的維護

1、學校能平等重視各學習領域的價值,公正地分配教學資源與對待不同學習領域有成就的學生

2、學校能設計與學生既有生活經驗有所關聯的學習活動

3、學生在學習活動中能有適切表達自己觀點的自由

4、學校不勉強學生參與學校課餘的大型才藝表演或競賽活動

5、學校不會以不當理由借課或停課以致於剝奪學生的學習權

6、學校能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7、學校不會挪用特定領域時間來加強其他領域的教學或考試


 

四、平等與公正的對待

1、師生在被證實有過失之前都能被視為沒有過失,並尊重其應有權利

2、學校遵守「常態編班」規定,並且不會將各種資源集中於特定班級或個人

3、男女性使用的設備與空間(如廁所、休閒設施等)能有合理比例,方便使用

4、校內師生能相互尊重彼此的身體自主權(如髮式等)

5、學生不會因為學習成就不佳受到差別對待或歧視

 

五、權利的維護與申訴

1、教師能尊重學生的休息與遊戲權,按時上下課

2、教師能注意學生的人格發展與學習狀況,並適時給予關懷及協助

3、學生對於感覺不公平或不適當的教學及評量,能表達意見,並得到合理有效回應

4、學校對於攸關學生權益的事項,能秉持學生最大利益原則,及時公正處理,提供有效救濟機制

5、學校能製作學生手冊,充份告知學生及家長其切身權益、教育政策與校規(如就學貸款、編班、成績計算方式、各項申請、申訴程序等

6、學校教職員工能主動留意身心狀況異於平日的學生(如有疑似人為外傷、精神恍惚、恐懼等),確有受虐情況,主動通報相關單位

 

六、多元與差異的珍視

1、學校能尊重學生的多元智能與學習風格,協助其整全人格的充分發展

2、教師能以多元的方式評量學生的各項表現

3、學校能保障各類學生(如中輟生、殘障生、學障生、身心障礙學生、懷孕學生、家庭變故、新住民子女,及多元性傾向學生等)的權益,並積極給予必要的照顧(如予以有效補救教學、彈性處理學籍等)

4、教師在教學中不會灌輸或偏袒自己的宗教信仰、族群、性別、意識型態及政治立場

5、學校能積極肯定學生自身的族群文化獨特性,並鼓勵學生認識與珍惜社區的文化多元性

 


七、民主的參與及學習

1、學校能提供學生充分學習與發展民主生活知能的機會

2、學生代表或家長代表能參與和其權益有關的會議,其意見並得到充份尊重

3、學校能對家長會提供充分教育資訊及支持,協助提昇參與教育事務的知能,

並促進其健全發展

4、學校能輔導學生自治活動的成立,並提供其必要的協助

5、學校各種會議的進行,皆能本民主精神,遵守內政部的會議規範

6、師生代表與家長代表能有充份的管道表達意見,並得到回應與尊重

 

八、人權教育的實施

1、學校各項法規的訂定,能符合憲法與基本人權的理念(如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學習權宣言等)

2、學校能主動提供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相關權益的文件及法令,以確保個人權益

3、學校能安排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討論有關人權議題的機會(如辯論會、演講、學校媒體、模擬法庭等)

4、學校教育人員能清楚瞭解重要人權規準的內容(如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學習權宣言、教育基本法等)

5、師生有違反人權事件,學校能主動輔導,改變其認知、行為及態度

 

九、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發展

1、學校能依相關法令規定,公平、公正與公開安排教師參與研習進修的機會,並協助教師參與

2、學校能尊重教師所學專業,不會勉強教師任教非其專長的科目

3、教評會及其他委員會能依相關法令公平、公正與公開運作

4、學校依法制定教師聘約,教師工作時數與要求能確實依照聘約內容執行

5、教師會能充分代表學校多數教師的意見與權益

6、學校重大行政措施能與教師會充分溝通(如導師遴選、配排課等)

 

十、被愛與幸福的體驗

1、學校生活(或工作)讓我充分感受到生命價值,感覺生活充實、幸福快樂

2、學校生活(或工作)讓我對自己充滿信心,對社會充滿希望

3、如果「0」分表示最不愉悅幸福,「100」分表示最愉悅幸福,那麼我目前學校生活(或工作)的愉悅幸福程度是    分。

 

※我的身分:□學生 □教師 □家長 □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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