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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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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林奕華局長
總編輯/
鄭信一科長
、
何雅娟主任
主編/
江啟昱 校長
編輯/
黃明秀老師、江啟昱校長、李文英主任、蔡三汝教師
第6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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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電子報內容
【2014/5/14
人間福報
】
私立大學不當解聘 教團盼政府作主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昨天表示,工會過去一年來接獲許多老師申訴,指出有學校巧立名目、以「超額教師」為理由,強制資遣專任教師,發現五年來,已經有一千餘名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從校園離開」,平均每個月少了十八位專任教師。高教公會呼籲教育部應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並依《教師法》規定,承擔起輔導資遣教師遷調或介聘的責任,以保障教師權益。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根據統計,私立大專校院二○○九年專任教師總數為三萬一千一百八十五人,到了二○一三年,則降為三萬一百七十人,減少人數達一千零一十五人。仔細比對,減少的專任教師大多集中在私立技專校院,很多人遭到校方片面解聘而失去教職。
工會一年來已接獲眾多申訴,有老師表示學校以教師超額為理由,強制資遣專任教師,有些私校甚至還採併班、併課方式,讓老師無課可上,進而以授課時數不足為由來資遣教師,影響教師工作權。
翻開《教師法》條文來看,高教工會表示,依據《教師法》第十五條內容規定,校方必須在學校減班、停辦、解散以及教師因身體衰弱、無法勝任等情況才能資遣教師。換言之,若學校是以「教師授課時數未達基本鐘點」、「超額教師」等理由來資遣教師,都不構成法定資遣要件。
此外,《教師法》也規定,教育部與校方有職責幫助遭資遣教師「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但實際上卻只有形式上的安置會議,缺乏實質效益,高教工會呼籲教育當局應進一步了解教師被解聘的原因,負起責任、捍衛老師工作權。
【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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