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學
「有效教學教案設計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要點。
二、臺北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優良教學設計徵件,收集本市國中有效教學優良示例,充實本市教
育雲端教學資源內容,提供教師有效教學使用。
二、辦理有效教學優良示例徵件及評選,獎勵優秀教學團隊或個人。
三、鼓勵教師運用數位科技及網路資源,提升有效教學與多元評量效能。
四、建構並充實本市國中各學習領域完整教學歷程分享資源平臺內容。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收件評審)
肆、徵件類別
一、以七大領域、學科(含國文、英語、數學、生物、生活科技、資訊科
技、理化、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輔導、童軍、家政、健教、
體育、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音樂等19科)及特殊教育領域之單元主題
式教案設計。
二、若以領域為單位投件,請將主要科目列為第一作者。
伍、徵件參加對象資格: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
可跨校合作。
陸、徵件參加名額及件數限制
一、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每位作者至多2件作品參賽。
二、每校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柒、辦理時間
一、報名及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止(以
郵戳日期為憑)。
二、評審期間:107年11月。
三、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07年11月下旬。
四、頒獎典禮: 107年 12月上旬。
五、獎金(禮券)領取: 108年1月31日前。
捌、徵件資料
一、徵件資料內容分二部分:(徵件規格請參考第玖大項)
(一)基本資料
1.報名表一份(表1)(報名表請由第一作者切結簽名,並完成學
校核章)(報名截止後不得再變更參賽人員)。
2.聲明與授權書一份(表2)。
3.審查表一份(表3)。
(二)教學設計資料
1.教學計畫書(總頁數含全部附件不得超過25頁),內含:
(1)單元教學活動設計教案內容架構圖(表4)。
(2)單元教學活動設計表(表5)。
(3)評量(學習單、評量試題、學生作業設計說明等)。
(4)實際教學成果紀錄、回饋與教學省思。
2.課堂教學影片(不得以相片或其剪輯檔替代),格式二擇一:
(1)不經剪輯之1堂課 (35-45分鐘)完整教學影片。
(2)經剪輯後之35分鐘-45分鐘教學影片。
ê授課者應為教案設計作者
3.共同備課資料:(不含在25頁內)
採書面紀錄。須呈現歷次討論過程記錄,包含課程設計、課堂實
踐及其後續修正 。
二、徵件資料繳交形式
(一)書面:以下三份資料請分別裝訂成冊,供評審作業使用。
(1)基本資料 (一份,不需裝訂)
(2)教學設計書 (五份)
(3)共同備課及議課資料(五份)
(二)電子檔:請將檔案分列下述2資料夾,燒成光碟一式3份(VCD
或DVD可,光碟上請敘明學校、科目、作品名稱,若光碟
片有兩張以上,需寫出光碟編號)。
(1)資料夾1:教學設計書
(2)資料夾2:課堂教學影片
備註: 請勿放入個人基本資料
三、徵件截止日期:
(一)所有資料於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一併郵寄寄達,以郵戳
日期為憑。
(二)郵寄地址:
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有效教學教案設計徵件比賽工作小組收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7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學「有效教學教案
設計徵件比賽」。
聯絡電話:02-2511-2382#124 研發處(設備組)
聯絡人:張景洲主任
玖、徵件規格
一、教材來源需為教育部審定教科書版本或是經學校課發會通過之自編教材。
二、教案須為完整單元,單元設計以二至五節課為原則。
三、教學設計資料格式
(一)一律採用表4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二)請自行設計封面,請編列頁碼於頁尾置中處,以利評審作業。
(三)篇幅請勿超過20,000字(以教學計畫書做WORD字數統計),總頁數
不超過25頁(含全部附件),稿件字體以正體中文標楷體12號字
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單行間距、邊界(上下2cm,左右
2cm)。
(四)教案格式、架構、篇幅或字體等若未符合規定,經審查不合格者,
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四、教案相關資料檔案格式請以windows平臺普遍使用之檔案格式
(Exp:*.html, *.doc, *.ppt,*.avi,mpg…等)為宜。
拾、評審方式
一、審查流程: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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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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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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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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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暨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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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依據規範先行審查。
2.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章。
3.依據實施計畫所列日期及地點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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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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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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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形式審查表所列項目,進行審查。
2.形式審查通過者,進行下一階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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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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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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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
2.初審時參考評審規準進行審查。
3.初審錄取比率由各組評審委員視作品品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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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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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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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召開評審委員會,就各科初審結果進行審議,確定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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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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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冊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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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冊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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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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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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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局發文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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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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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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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於臺北市益教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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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評審標準:
評審之項目包括:
(一) 教學活動內容正確,符合單元主題及能力指標; 25%
若能融入12年國教課綱或跨領域設計列入加分條件
(二)教學流程、方法能充分提供學生參與、啟發思考與表達 20%
(三)教案設計符合學習者能力,或能將差異化教學理念清楚呈現 20%
(四)共同備課 15%
(五)具推廣價值及可行性(參考課堂教學影片內容) 20%
(六)徵件資料內容或繳交資料不符規定者扣總分5-10分
三、評審委員:依收件比例,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拾壹、獎勵辦法
一、獎勵名額:
依評審成績,各科(共20科)錄取特優1名、優選2名、佳作5名,入選
6名,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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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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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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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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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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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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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2次
特優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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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1次
特優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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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1次
特優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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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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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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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1次
優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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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1次
優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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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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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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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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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1次
佳作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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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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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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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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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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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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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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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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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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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得獎名單:將於107年12月公告於承辦學校(本市長安國中)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學校。請隨時注意該校網站。
拾貳、成果發表
一、凡特優、優選作品於107年活動期間公開頒獎表揚,另須以經驗分享形
式進行發表,相關日期、地點及報名方式,將另函文各校。
二、佳作以上作品(含佳作)教學計畫書與教學影片,將放置於教學資源平
臺 (如益教網),供各校觀摩分享使用,以達教學資源共享之目的。
三、後續將邀請特優作品得獎老師辦理公開授課。
拾參、經費
本計畫所需之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以未參加過臺北市及全國相關教案甄選比賽或其它相關比賽獲
獎,且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不得以相同作品同時重複參
加其它公開競賽,如有涉及著作權之侵害,經檢舉或由評審委員發現抄
襲情形,於評審委員完成作品比對、列舉抄襲之處後取消參賽資格;若
前項情形為得獎作品,追回已發獎金及獎狀,並撤銷記功及嘉獎之獎
勵,由主辦單位公布其姓名及撤銷事由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於公部門相關
文書紙本,且獎項不予遞補;如造成第三者或主辦機關之權益損害,參
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及光碟資料請自留底稿或備分,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三、凡佳作以上作品(含佳作)之作者,應無條件同意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
關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
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
四、參賽人不得要求承辦學校提供得獎展示海報、照片或他人作品等事項。
五、本活動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或須延長作業時程,主辦單位將修改本活動計
畫,並隨時公布於本活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