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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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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林奕華局長
總編輯/
鄭信一科長
、
何雅娟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6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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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4/5/30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6萬私校師受惠 6/1起優先適用公保年金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今(103)年初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主要修法重點在於將公保年金化,且優先適用於私校教師。銓敘部今(30)天宣布,私校教職員將納入公保年金的優先適用對象,新法從6月1號起正式施行,預計可嘉惠6萬6,000多名私校教師。
銓敘部今(30)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公教人員保險法》的修法重點,主要為推動公保年金化,提供公教人員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公保年金」的規定,優先適用於私校被保險人,其他公教人員因相關退撫法案尚未通過,仍不適用公保年金。
銓敘部表示,修法追溯至私校退撫新制施行時間,99年1月1號之後退休的2千多位私校教師亦為適用對象。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如果之前已請領過一次養老給付金的民眾,只要在新制公布施行後半年內,繳回一次給付金,就可改領年金。
呂明泰司長舉例說明,一位年資30年的大專私校教師,退休前10年的平均月薪是5萬元,如果選擇請領養老年金給付,退休後每月約可領1萬9,500元(5萬元X 1.3% X 30年= 1萬9,500元)。
私校教師符合請領公保年金的條件包括:年資15年,滿65歲;或年資20年,滿60歲;或年資30年、滿55歲。計算公式為:每月可領年金=10年平均保俸X【0.75%(基本)~1.3%(上限)】X年資。
(周星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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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私校師受惠 6/1起優先適用公保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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