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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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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林奕華局長
總編輯/
鄭信一科長
、
何雅娟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6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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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4/5/29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體育署推愛運動 鼓勵學生每週達150分鐘
持續推廣學生養成規律運動的好習慣,教育部體育署今天(29)在中山女中以「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作為首場示範學校,宣導體育課的時間外,強化學生體適能,培養活力青少年。
為了增加兒童及青少年的身體活動時間,並且落實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1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天參與體育活動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規定,教育部體育署從103學年推動SH150方案(Sports & Health 150方案),署長何卓飛表示,希望各校響應學生必須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提升體適能,民國110年學生體適能中等比例者可達60%」,以及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提升至90%」。
作為示範學校的中山女中,實施「樂活中山人」,吸引學生大量運動,規劃排球、有氧舞蹈、慢跑和籃球等運動課程,只要學生在課餘間游泳或是慢跑,都能夠累積點數加分獎勵。校長楊世瑞以學校最重視的排球為例,學姊總是會帶著學妹練習和叮嚀,培養良好的運動風氣。
體育署進一步表示,藉由每週在校運動時間達到150分鐘以上,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不但讓學生可以適時的紓壓和提升學習成效,運動也被證實能夠提升3Q,包括智力商數(IQ)、情緒管理商數(EQ)以及心智能商數(HQ)。
(張芷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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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推愛運動 鼓勵學生每週達1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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