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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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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陳素慧科長
、
楊淑妃主任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7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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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內容
【2016/12/13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 近三年醫院投入比率下降
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13)偕同臺灣病友聯盟和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公布針對醫院社會福利金進行的「全國社工大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八成的醫院社工反映近年民眾對醫療社福金的需求明顯增加,七成的病友或社福團體社工認為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醫改會分析醫院財務報表也發現,23間醫療本業賺錢的醫院,近三年「社福金投入比率」平均值從39%降到26%。
根據醫療法第46條規定,財團法人醫院要提撥醫療收入結餘的百分之十以上作為社會福利金,但過去被認為具有公益慈善性質而享有多項免稅的醫院,卻逐漸將社福金占率降低到法律最低標準,想辦法減輕社會責任。醫改會議題召集人林昭吟指出,現行醫療法對醫院社福金的監督管理有三大罩門:(一、標準太過寬鬆、宗教型和企業型醫院的社福金平均投入比率差很大。二、經費用途過於狹隘,無法發揮實習成效。三、補助資訊不透明,申請困難。)
臺灣病友聯盟秘書葉朝仁舉例說明,經濟問題是中低收入戶病友最常碰到的困難,而且大多數人也不了解有社福金這項補助資源。(像是有些三、四十歲的血友病患常需要置換人工關節,但因為年齡未達65歲健保沒有完全給付,所以往往必須自付將近50萬的部分負擔。)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提出三大修法訴求:(一、把餅做大:將美食街、停車場等非醫務盈餘納入社福金的提撥基礎。二、用在刀口:嚴謹規範社福金的定義和使用範圍。三、透明公開:公布明確的社福金補助標準、申請辦法,以及社福金的使用帳目。
醫改會呼籲,社福金的補助標準和資源應該更透明公開,才能有效連結供需兩端,讓更多有需要的病友得到適當的幫助。教育電臺實習記者 王姵涵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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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 近三年醫院投入比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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