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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8期
編輯群
發行人/
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
謝麗華主任
、
陳秉熙科長
主編/
謝勝隆 校長
編輯/
謝勝隆主編、周明蒨主任、張幸愉校長
第9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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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電子報內容
【2019/2/24
人間福報
】
大法庭開庭 檢辯學備戰
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明天將召開第三次半年進度報告,其中,終審法院七月將設「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避免裁判歧異,是重大改革方案中「進度最快」的一項。判決見解不一長居司法民怨前位,未來終審的判決需與大法庭的裁定一致,否則當事人可依法尋求救濟。
大法庭新制預計七月四日施行,檢、辯、學界都已有人蒐集不少最高法院過往判決、準備就見解不一的情況聲請大法庭開庭,其中,如前總統陳水扁、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汙案,究竟該採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權說;如趙建銘台開案內線交易的重大訊息成立時間點,長期以來因最高法院各庭曾出現不同見解,未來都可能成為被聲請交大法庭的案件。
司法院表示,大法庭是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各審判庭外,另外設置專以統一見解為任務的裁判庭。現有審判庭受理上訴案件,評議前必須去查閱過去採為裁判基礎的法律問題,了解先前是否曾經做過裁判,如果審判庭評議後,見解和先前的裁判不同,必須徵詢其他庭意見,如確定見解不一,審判庭有義務將法律爭議提大法庭裁判。
審理爭議裁判
統一法律見解
在這樣的設計下,每位終審法官都必須先了解並尊重先前的裁判,確保終審法院對相同的法律問題,採取一致的看法。舉例來說,以前曾發生國立大學教授接受科技部委託做研究,卻浮報費用,他們是否是刑法公務員身分,影響到該用貪汙治罪條例或是背信、詐欺來辦,此問題先前由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解決,類似爭議若延存至今,就應請大法庭裁判。
新修正的法院組織法也規定,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行言詞辯論,讓當事人可以表達他的法律主張,換句話說,統一的法律見解是參酌過當事人意見而形成。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分由十一位法官組成,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為九人。大法庭就提案的疑義,開言詞辯論庭後作出結論,不只審判庭必須依其見解裁判,往後再遇到相同法律爭議,如果不願採取相同的見解,有義務再提案請大法庭裁判,不能任意作出不同見解的判決。
最高檢訴訟組
26日掛牌運作
司法院近來緊鑼密鼓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開會,並在北中南東辦理說明會,也配合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辦律師教育訓練。
最高檢察署召集檢察界精英組成「訴訟組」,預計二月二十六日掛牌,並早已備好四大案挑戰,未來書類理由都會上網公開,不只期待最高法院統一法律見解、更期待審檢辯同步接受檢驗。
據了解,最高檢察署聲請四件案子開言詞辯論庭,分別為有關民代關說、護航算不算貪汙;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改判無罪,是否應先開庭辯論案;吸金案該不該論重利罪以及詐團車手是否應強制工作。訴訟組檢察官早已寫好、送出包括國外立法例、實務見解等理由送到最高法院,未來將上網公開讓各界檢視。
【本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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