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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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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 國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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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育瀕危動物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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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社論】
《野生動物保育法》立法三十年,瀕危野生動物數量卻持續減少,動保團體日前呼籲修法,將「復育」明確入法。專家表示,沒有復育作為,調查只是見證物種滅亡;應賦予瀕危動物特殊待遇,展開積極復育。
以往認為,只要減少生存威脅,讓棲地不再惡化,動物數量就會回升。事實上,目前不少野生動物的數量都難以維持物種存續。石虎僅存約五百隻,黑熊不到六百頭,臺灣白海豚約五十隻,歐亞水獺約一百多隻,山麻雀少於一百隻。
最近印度公布野生虎普查數量,四年來增加三成,比二○一○年增加一倍,總數超過三千。印度除了恢復森林面積,加強保育知識,也減少人虎衝突。尤其改善補償機制,還整合預警系統,優化畜牧業經營,降低對老虎的敵意。
伊比利亞猞猁的復育也是成功案例。這種山貓一度減少到五十多隻,但西班牙付出大量經費與人力,進行人工飼育,也減少陷阱,補助莊園地主,甚至禁止開發,野放五萬隻兔子供猞猁捕食等,後來回升到五百多隻。
復育老虎、猞猁等動物,可能對居民帶來心理和經濟上的損害,兩國的經驗是除了補償,更重視法令與執行。如印度設保護部隊遏止盜獵,西班牙則致力管理人與動物的衝突,強調物種存續的價值不應以金錢衡量。
復育野生動物這門課,顯然不只是動物學,也涉及社會學、經濟學、心理學,甚至政治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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