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toplogo top_bk
後台的足跡

 
pic pic pic
點閱次數: 59795678
訂閱人數: 58171
pic pic pic
歷史電子報
第940期
第939期
第938期
第937期
第936期
第935期
第934期
第933期
第932期
第931期
第930期
第929期
第928期
第927期
第926期
[1]2345>>>|
第930期 編輯群

發行人/曾燦金局長
總編輯/謝麗華主任陳秉熙科長
主編/林芳如校長
編輯/林泰安校長、林芳如校長
pic

教師天地

臺北益教網

臺北益教網  
關於e週報新聞類別相關連結申請記者熱門排行 我要投稿
   第930期
 點閱次數: 1580
電子報內容
pic pic pic
【2019/10/13 聯合新聞網
pic   教育部修家庭教育法擬納婚前 澄清父母稱謂未改變 pic
pic pic
pic pic
  教育部官方臉書今天發文指出,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研擬新增納入婚前,讓家庭教育範圍更全面,但父母等家庭稱謂都沒改,請勿斷章取義、抹黑造謠。

  教育部臉書今天發文提到,網路流傳教育部要將婚姻教育中刪除「夫妻」兩字,「家庭教育法」要改變父母等家庭稱謂,因此鄭重發文澄清,父母等家庭稱謂都沒改,細則修正只是讓「婚姻教育」從原本只有婚後,擴大為婚前婚後都納入,讓家庭教育範圍更全面周延。

  教育部指出,「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考量婚姻教育的實施應同時強調婚前教育的重要,因此將原本「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的內容改成「指增進婚前及婚後關係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目的在擴大家庭教育服務範圍,相關條文內 「父母」等家庭稱謂都還在,也不會改變,請勿斷章取義、抹黑造謠。

  教育部也感謝各界對於家庭教育的關心與重視,為取得最大修法共識,目前「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正在預告中,歡迎各界持續提供修正建議,所提相關意見將納入後續草案研議參考。
pic pic pic
 轉寄好友


    回上一頁 
建議使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版本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768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八樓
管理單位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益教網